湖北武汉江汉区:人大代表共话母亲河保护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付静宜)“做好长江保护的下半篇文章尤为重要。代表建议反映的长江保护问题,可以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人大监督推动问题解决。”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长江保护执法检查组相关人员30余人旁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庭审。座谈交流环节,武汉市人大代表朱燕提出看法。
活动当天,由江汉区检察院起诉的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开庭。今年3月9日,胡某携带禁用渔具投射叉刺耙刺(俗称鱼叉),来到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洪湖市新堤排水闸水域,捕捞花鲢、白鲢等水产品15.65千克。该院认为,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胡某的非法捕捞行为会对保护区内的鱼类资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胡某在非法捕鱼水域直接放流成鱼62.6千克、幼鱼8387尾,对受损水体进行修复,并承担评估费用3000元。
“我以后多学法律,也告诉身边的人,不要乱捕鱼,要保护长江,保护母亲河,希望法院对我从宽处理。”庭审中,胡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损失和费用。
“我想了解被告何时履行判决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的义务?我们能否参与其中?”“长江是一些钓鱼爱好者心中的‘垂钓圣地’,我认为有必要向市民普及江边垂钓的边界。”庭审结束,代表们结合旁听感受展开讨论。江汉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时答疑解惑,现场氛围热烈。代表们一致表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凝聚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母亲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05_5757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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