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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上城区:公益诉讼保障急救设备好取好用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浩)“取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不用扫码了,按压设备箱后就能开箱拿走。”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健杭社区卫生服务站门口,该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上城区晴雨公益服务中心理事盛泽韬正在仔细查看着AED的设备箱。

  AED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依法批准上市销售、使用,具备自动识别可电击心律、自动电击除颤功能,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供社会公众使用的便携式急救设备。2021年1月1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针对AED的配置、管理、使用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范性要求。

  今年5月,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虽然辖区公共场所基本覆盖了AED,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车站未配置AED;部分AED未在公共场所标注位置;取用方式繁琐复杂,需要扫描设备箱上的二维码并注册App等。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从寻找AED到开箱取用,极易错过救援最佳的“黄金4分钟”,影响抢救的成功率。

  针对上述问题,6月9日,该院专门邀请AED投放企业代表、AED配置企业代表、相关主管部门、红十字会代表召开听证会,并邀请政协委员、行政法学专家、医药领域专家、法律专业人士以及“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担任听证员。会上,各方针对AED的配置、管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检察机关推动AED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会后,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针对现存的各项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近日,该院对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了“回头看”,发现除急救设备取用更简便快捷外,辖区内的车站已按照规定配置AED,配置AED的商场、汽车站、小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也落实了地点标注和日常管理工作。

  “检察机关同主管部门形成合力,打通急救‘最后一公里’,为社会公众生命和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参与“回头看”的盛泽韬说。

  (原标题:要让AED赶上“黄金4分钟” 杭州上城:公益诉讼保障急救设备好取好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05_5757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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