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强化“八小时外”监督 多举措严查严惩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我非常后悔,酒后驾车触犯了党纪国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我作为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司法工作人员,未做到以身作则,给组织抹了黑,愧对组织培养……”1月10日,江州区司法局党支部党员马某某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拿到党纪处分决定书时,马某某懊悔不已。
去年以来,江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的重要内容,多举措严查严惩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纪律作风问题。
江州区纪委监委运用抵边监督一库通”智慧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对查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对公检法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加大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公检法酒驾醉驾类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法违纪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远离酒局”,把问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武器。
对顶风违纪者以零容忍”的态度,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纪检监察红黑榜等媒体,提醒全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分认识酒驾高压线不可触碰。
江州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截至目前,共查处酒驾醉驾典型案件39件39人,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8人,其中政务撤职1人,开除党籍8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偏偏就‘我行我素’‘顶风而上’,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度,形成强大震慑力。”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江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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