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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开学前,这种骗局要小心!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浦东检察

  

  上海的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民同招”,想进的学校没进成怎么办?一女子利用家长的“心有不甘”谎称自己可以办理转学,诈骗9名家长118万余元。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


  

  

  教育圈的牛人“小美”

  

  玲玲是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因没有进入理想的学校,玲玲妈妈总想再“找找门路”。她平时加了很多教育方面的微信群,一天,一个群里有个自称小美的人发布了一条转学信息,玲玲妈妈火速添加了小美与之取得了联系。

  

  

  在一家少儿培训机构里,玲玲妈妈与小美见了面。小美是名孕妇,她自称是该培训机构的股东,姐姐是教育局的领导,可以帮忙搞定转学事宜。期间,小美不停和“姐姐”通着电话,还给玲玲妈妈看了其他家长的转账记录,看起来十分靠谱。于是玲玲妈妈当场就付了定金,与之签署了《培训咨询协议》。不久后一个自称“沈校长”的人便电话联系了玲玲妈妈,问了一些更详细的资料,更让玲玲妈妈相信此事已经在推进过程中了。

  

  除了玲玲妈妈,这个小美还接受了另外8名有同样需求家长的请托。到了9月,眼看要开学了,小美却迟迟没有带来好消息,家长们急了,开始催促小美。“名额满了,在安排另一所学校”“教育局有检查”……小美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段时间后人就不接电话了。

  

  

  

  在民事纠纷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

  

  由于小美和家长签署的《培训咨询协议》中请托转去的学校、价格等记录清晰,还注明如果事情办不成功,将在10日内将钱款全部归还给被害人。许多家长拿着协议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小美”陈某返还钱款。但民事法官在审理时,认为这可能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有可能会有刑事犯罪线索。依托浦东新区公、检、法会签《关于规范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工作的协作意见》,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将该线索移送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并将该线索抄送浦东新区检察院。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每个月都会将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给公安并抄送给检察院,我们整理台账后将每个月的线索进行比对,发现2021年3月至5月有5件案件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将5个零星的案件串了起来,通过走访法院、调阅卷宗、核实材料、召开线索研判会、进一步查找受害人、引导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取证等方式跟踪、跟进上述线索,发现对象存在虚构其有能力帮助被害人子女转学,并以转学需要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只要在网络上聊过的就是“熟人”

  

  “你准备怎么样来办成转学的事情?”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陈某说她找的“沈校长”“王老师”……但这些人她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经过审查发现,陈某口中帮忙办事的熟人其实都来路不明,而她也是从网络上搜到了这些人,对于这些人真实的职业、是否真的有能力“转学”等一概不知。

  

  当公安机关传唤陈某时,发现她已经在看守所了。之前陈某因触犯盗窃罪和妨害公务罪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正在服刑中。陈某一边骗着家长的钱一边还偷拿同事的钱,她的钱都去哪了呢?通过审查发现,这些钱并没有用于择校,而是流入了一些不明账户,这些账户的户主把自己的银行卡卖掉赚钱,他们并不认识陈某。“我有很多高利贷要还,我太想赚钱了,拿着家长的钱去投资了虚拟币。”陈某供述。

  

  

  令人唏嘘的是,陈某学了四年的法律专业,却妄想一夜暴富而知法犯法。提审时,她还向检察官抛出了一个专业的法律问题:“是定我合同诈骗还是诈骗?”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个幌子,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家长们的渴求和焦虑,编织了一个神秘的关系世界,家长们也是相信了陈某对其自身及关系网的包装才被骗,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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