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督促完善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2-09-0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满宁 通讯员彭静 沈悦)“现在路修好了,下雨天再也不用绕远路了。”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珞璜镇小岚垭村,对乡村公路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菜农王大爷述说着这里的新变化。
今年3月,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江津区检察院聚焦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围绕辖区乡村公路破损、塌陷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巡查。
“我们村到镇里的那条公路坑坑洼洼,中间有一段都塌了,一下雨车子和人都没法过。”巡查至珞璜镇小岚垭村时,多名村民向检察官反映。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实地勘查并固定证据。调查发现,该段公路由于建设时间早,过往车辆多,路面已出现凹槽裂缝,下雨后,一些凹陷面积较大、较深的坑内满是黄褐色的泥水。除此之外,在猴泥湾处有一段10余米的公路,路基因滑坡毁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江津区检察院随即向珞璜镇政府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同时加强对乡村公路的养护和巡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条乡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排查中发现的路面破损问题已全部修复,当地还对猴泥湾滑坡毁损路段进行硬化修复,损坏的护栏也更换到位。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我们镇已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珞璜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乡村公路安全不是“小事” 重庆江津:督促完善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01_575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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