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检察长”共护河道安全|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搬走”水坝边的危房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官现场查看危房破损情况。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黄冰)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县域内三叉河边宋家坪对一起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附近村民告诉检察官,之前有危险隐患的水轮泵房已被拆除,危房旁的桥边新设了安全提示牌与防护栏杆。
今年5月18日,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许琼山在辖区内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工作时,发现三叉河边宋家坪附近水坝边存在一栋危房。因今年雨水较多,可能导致房屋垮塌、阻塞河道,给防汛工作带来压力。同时,房屋旁的一座桥是两岸居民过河的通道,如房屋垮塌,会危及过路行人的人身安全。
经初步调查取证,该危房为三叉河滚水坝水闸附属建筑物水轮泵房,闸坝修建于1978年,已运行44年,存在房屋开裂,闸坝阻水、壅水(因水流受阻而产生的水位升高现象)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5月30日,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向相关乡镇和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及时消除该房屋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在隐患消除前设置警示牌、加装围挡,确保安全,并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7月10日,相关乡镇和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回复称,三叉河滚水坝水轮泵房已完成拆除工作,安全隐患已消除,下一步将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争取资金对三叉河滚水坝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改造。此外,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阻洪建筑物,相关单位已按属地原则组织全面排查,相关情况报县河长办备案。
许琼山表示,后续将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民间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的“四长两员”一体化巡查监管体系作用,加强河湖及附属设施管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9/t20220902_575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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