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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而是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勤劳智慧创造出来,唯有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不懈奋斗,凝聚共识,形成共同奋斗的良好氛围,才能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

  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

   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既是共同富裕的创造者,又是共同富裕的共享者。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只有人人参与、各尽其能,才能实现人人享有。

   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马克思明确了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主体地位,并鲜明指出人在复杂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创造性”本质。人的“创造性”是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的源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要存在和发展,解决自身的吃穿住行等问题,关键要推进物质资料的生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一个设想是“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只有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才能“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生产活动的主体,创造了人们衣食住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及从事政治、科学、文化、体育等活动必需的物质前提;同时,人民群众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主体,通过共同奋斗使全体社会成员成为自身的主人,不断迈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人赓续传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历史主动精神,赋予共同富裕鲜活的中国特质和中国风格。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依靠人民群众”是国家和人民走向“富强”的坚实保障,“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共同的富”和“共同的强”必须依赖全党全军和全国工人、农民及其他人民一道,团结一致,协同努力,方能达到目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先富和共富不是相互对立而是内在统一的关系,“先富”必然会“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进而形成共同奋斗、齐驱共进的喜人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民生建设,坚持人民至上,强调“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中国的发展成就是中国人民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的,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顽强拼搏、接力奋斗创造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明确了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

  以共同奋斗凝聚共同富裕的合力

   中国共产党人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历史。进入新时代,团结奋斗更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美好生活的力量源泉。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好日子等不来、要不来、靠不来,实现共同富裕唯有共同奋斗,才能凝聚起全社会推进共同富裕的磅礴伟力。

   坚持党的领导,共同奋斗才有主心骨,通过共同奋斗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这种自信源于建党百年的历史伟业,源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推动全球经济健康发展的巨大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以历史主动精神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汇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化量变为质变,以共同奋斗的磅礴伟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汇聚共同富裕磅礴伟力的制度保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激发全体人民奋斗精神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确保人人都能公平地“创造财富”和“共享财富”,人人都能成为自己劳动产品的主人,因而全体人民都乐于共同奋斗。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勤劳致富、合法致富、奋斗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通过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给全体人民带来最普惠的福利和最广泛的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汇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伟力。

   倡导共同劳动是凝聚推进共同富裕磅礴伟力的现实力量。共同奋斗作为共同富裕的根本实现路径,本义就是鼓励人们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拓展财富。马克思就曾赞美那些通过劳动给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高尚和最幸福的人,这是对劳动价值评判意义上的崇高“赞颂”。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新的历史阶段,必须赓续培育“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价值理念,整合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倡导和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奋斗精神,使每个人都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设者”“奋斗者”和“受益者”,人人勇于开拓进取,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加积极主动作为,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同创造我们的美好生活和光明未来。

   当前,我国已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但应该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也对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刻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特征,统筹协调,弘扬奋斗精神,不断凝聚共识和力量,创造人人参与、各尽所能、各尽其责的良好社会环境,激发奋斗者不懈奋斗的动力和活力,形成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形成共同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奋发进取的精神。面对我国区域、城乡、行业、产业、群体等差异性发展的现状,唯有通过共同奋斗,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奋斗精神才能消除发展的不平衡性。当然,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协同并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奋斗的磅礴伟力。在新时代共同奋斗的新篇章中,既要大力发扬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标杆”作用,又要积极弘扬中部崛起的“赶追”精神,也要激发西部大开发的创新精神,更要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赓续“创业”精神,渲染出全体人民共画同心圆的奋斗氛围。

   形成共同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健全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我们党强调分配制度的作用,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有序促进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强调按劳分配为主,积极鼓励各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劳动主体共同奋斗创造财富的主动性;二次分配规避收入差距过大,避免形成阻碍共同奋斗的“鸿沟”;三次分配以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为依托,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奋斗的底气。

   形成共同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体人民,以百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在守正创新中开辟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既体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独特性,又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超越性。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既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又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追求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道路摆脱了西方国家“资本逻辑”的发展误区,是一条“走得对、走得通,而且也一定能够走得稳、走得好”的现代化新路。通过共同奋斗凝聚共识,弘扬并激发奋斗精神,必然能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责任编辑:李晓恒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cyj/20220902/74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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