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兴安盟开了一场公益诉讼盛会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16日,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五周年之际,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会,盟市(旗、县)两级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和法检两院相关人员参会。

  

  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洪才对五年来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跟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成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等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树牢为民宗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重点要聚焦民生热点、突出公益核心,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方式要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扎扎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工作质效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切实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三是增进专业素养,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要加强专业素质培训,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善于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把脉会诊”办理生态损害、环境侵权、行政执法等案件中遇到的“疑难病症”,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能。四是加强协调联动,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方面,行政机关的执法信息、案件线索要全面向检察机关公开、共享。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调查取证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要正确看待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从监督和纠正中看到支持、帮助,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就做好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兴安盟河长办、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和部门代表,介绍了支持、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加强衔接配合、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还宣布了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聘任决定,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8/t20220818_38018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