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人员盗窃工地建材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最近我学会了驾驶挖掘机,在一家工程施工单位工作。”近日,龚某向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近况,并告诉检察官,同案的其他3人也都找到了新工作,开启了新生活。
据介绍,龚某和母亲文某从外地来武汉后,长期靠拾荒、收废品为生。2021年12月,他们在一个在建项目工地附近遇到3名同乡务工人员,得知工地上有很多闲置和废旧的建材,几人便在夜里翻进围墙,将工地的10余块铝材和边角料偷运出来。亲戚白某连夜帮助他们将建材拉到废品回收站,卖给了同乡杨某,获利数千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将包括龚某母子在内的6名盗窃人员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杨某全部抓获。经查,被盗建材价值1万余元。随后,犯罪嫌疑人家属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核实了被害单位追赃挽损和项目运行情况,并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发现龚某在武汉居无定所、收入微薄,家里还有重病的父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均无前科劣迹,以在工地务工或拾荒为生。
“考虑到该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被害单位也挽回了损失,我们主张不捕不诉,给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但是,因该案盗窃数额不小,涉案人数又多,被害单位是辖区的重点工程项目,我们认为应该听取多方意见。”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硚口区检察院均召集人民监督员、被害单位和公安机关代表等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的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意见。
最终,硚口区检察院对龚某等7人全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龚某的父亲去世,得以及时回家料理父亲后事的他对检察机关心怀感激,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开始新的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29_1430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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