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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院]我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现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今后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市检二分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此次“督促监护令”的制发源于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醉酒后被侵害案件。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该被害人存在酗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其监护人在日常监管中监护缺位、监护不力。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在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状况进行准确评估的基础上,办案人决定向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在宣告送达仪式上,检察官向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结合案情及对家庭教育的评估情况,认真分析监护人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同时告知其不履行职责应负的法律责任。随后,检察官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与监护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建议监护人在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同时,多关心孩子的心理状况,积极引导和帮助孩子走出阴霾,并向监护人赠送了相关法治书籍。监护人当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指导督促,今后一定好好管教孩子,耐心陪伴孩子,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二分院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jcjs1/202208/t20220831_38138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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