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下足“四种功夫” 抓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
2021年以来,永顺县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力量选派、规范管理、培训指导、激励保障四个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锻造了一支干部认可、群众信任的一线尖兵。
在力量选派上做“实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对照选派标准要求,按照“应派尽派”原则,脱贫村、重点村、示范村、红色村、软弱涣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均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严把选人关,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具体人选,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并报县驻村办审核和备案,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面谈后确定最终人选,确保派出单位按照“尽锐出战”要求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将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实、具备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通报批评、约谈问责、责令召回等制度,对驻村工作不实的实行召回、撤换,严重失职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切实防止出现“选人不优”问题。目前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含驻村一书记)303支839人,其中省派工作队8支24人,州派工作队18支50人,县派工作队207支600人,乡镇派工作队70支165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
在规范管理上用“细功”。健全完善“县乡属地管理、单位跟踪管理、驻村办服务管理”的管理体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期间主要由县驻村办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以乡镇党委为主,乡镇分别成立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专人专抓,具体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与服务。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预安销号制度,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每季度、分管副部长每月、办公室主任每周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驻村帮扶工作的高效完成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2021年会同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制定《永顺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管理办法》,今年根据省、州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又下发了《永顺县乡村振兴驻村管理办法(修订版)》。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和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每月不少于20天,因特殊原因离村离岗的,必须按程序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并到县、乡驻村办备案登记,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请“事后假”。切实开展驻村作风督查,形成常态化督查巡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查岗查责,督促驻村干部驻村宿村,逐日、详细记好驻村工作日志,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7次以上,对23个乡镇303个村(社区)进行了2次以上的督查指导。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实行以县驻村办为主、乡镇为辅的双重考核机制,确保驻村帮扶管理科学有效。实行干部脱产驻村制度不动摇,驻村工作队员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业务脱钩、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党组织,实现思想上专一、身份上专职、工作上专心,切实让工作队员从“机关人”变“村里人”。
在培训指导上练“内功”。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分级培训、专题培训的方式对所有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县级全员轮训。今年5月以来,县级层面上分别召开了省、州、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座谈会以及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工作培训视频会议,7月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5期每期3天的2022年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对全县的839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了2次以上县级轮训,课程重点围绕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内容,切实帮助他们进一步熟悉政策要求、掌握工作方法、提升能力素质以及履职能力。开展“以老带新”“一对一”导师帮带活动和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帮助新参加驻村工作的同志尽快摸清情况、熟悉业务、进入角色,驻村工作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强化工作指导,建立重点工作提示制度,围绕县委决策部署,适时下发驻村工作任务提示清单,定期督导完成情况,以便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明职责任务、又晓工作方法、更知阶段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效推进。
在激励保障上见“真功”。落实派出单位与工作队责任捆绑要求,单位党委(党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驻村工作汇报,每季度组织到村至少召开1次班子会研究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并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和专抓,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村走访1次,调研掌握情况,协调项目资金,解决实际困难。后盾单位加强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跟踪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驻村工作和生活条件,按要求保障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和交通费,为其购买保险和定期开展体检;县财政按标准解决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严格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原单位的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均保留不变,为工作队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提供必要条件。注重结果运用,坚持把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结果与后盾单位、驻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行“选用干部看驻村”制度,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宣传表彰一批、晋职晋级一批和提拔使用一批,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近年来,320余名奋斗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8/31/13925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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