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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巩固拓展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我委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李某因刑事犯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建议你单位按相关程序取消其生活补助……”近日,太和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太和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进标本兼治,巩固拓展监督效能。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该县纪委监委深挖症结、找准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到既点“痛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2022年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7份,努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提升一轮效能的目的。

  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该县纪委监委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要求、责任人员,根据整改时限,跟踪核实阶段性效果,压实各项整改工作。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办理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办理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办理“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现象,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此前,该县案件核查中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基层站所存在办案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收缴罚款及上缴罚款滞后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从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按规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方面发出监察建议书。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了办案程序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限,对收缴的罚款及时收缴,按规定上缴至统一账户,并开展思想教育,避免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使之成为巩固拓展监督成效的利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5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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