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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建会商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8-24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8月19日,白山市检察院与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会签仪式。

  

  

  

  白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全与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辉共同签署了《白山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会商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白山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沟通联络、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协作、案件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交流学习培训等常态化协作机制。

  

  

  

  

  会签仪式上,白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世学对《指导意见》内容进行逐项解读,两家单位的4名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白山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协作机制是我市府院联动工作的创新实践,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整体合力,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效能、健全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白山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辉表示。

  “《指导意见》在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架起了密切沟通协作的桥梁,有利于双方将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安全表示。

  据悉,下一步,白山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指导意见》落实,做到高站位推动、全领域合作、全方位推开,围绕共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主题,不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合作,促进市场监管社会共治,为广大群众谋福利,为司法和行政谋公信,为白山市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山市两级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参加会签仪式。

  

  来源/白山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208/t20220823_3806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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