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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这个集体被授予“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2-08-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上海检察三分院

  近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表彰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被授予“上海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作为上海市河长制联席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两山”理论,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严格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涉河流水域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建设“绿色上海”。

  

  办理全市首批民事公益诉讼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后,市检三分院第五检察部办理了全市首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H化工公司非法掩埋化工废料污染土壤地下水影响周边水系、Y金属公司偷排工业废液造成水网污染风险等,通过调查取证、专业鉴定、依法追责,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均当庭道歉服法,群众也受到了教育,让“谁污染、谁担责、谁买单”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追责的同时,第五检察部注重受损环境的修复,督促责任部门科学制定、落实修复方案。在Y金属公司案的执行阶段,检察官与四被告、环保部门、处置单位、储运单位多次协调,最终将85吨危险废液全部无害化处置。

  

  除了保护水体环境外,该院还办理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保护了河湖水系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充分发挥协同治理优势

  全力打好公益保护“组合拳”

  第五检察部充分利用三分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优势,办理了多起跨区域、跨部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在青草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遭受船舶污染风险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第五检察部针对大量“三无”船舶在青草沙水库附近保护区范围内航行、停泊,直排生活垃圾、污水,甚至存在燃油泄露风险的情况,组织生态环境局、海事局、水务局、城投原水公司、当地政府等单位召开了圆桌会议进行磋商,共同会签整改纪要。

在各行政机关的通力协作下,保护区确定了边界坐标并在海图上标识,禁止船舶驶入,同时通过联合执法对“三无”采砂船、运砂船进行整治,落实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监测。整治后,保护区水域船舶已经绝迹,并通过了市人大代表、法官、大学教授组成的听证会验收。

  此外,第五检察部多次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运用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合力治理的协同理念,将检察公益诉讼从督促之诉转变兼顾协同之诉,激发多方守护公益的能动性,与行政机关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

在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中,检察官联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督察组,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现场督察、综合整治,河水指标持续改善,公益诉讼成效显著。

  

  积极参与人民城市治理

  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第五检察部探索运用大数据、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科技手段,拓宽水污染等公益线索渠道,多次赴水务局等行政部门开展调研,在推动城市现代化、精细化管理中发挥作用;多次与环保部门共同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配套实施细则,参与制定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制度,为上海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0年6月,市检三分院发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张某等非法排放工业废液污染环境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支持行政单位起诉,该案系本市首例经磋商后提起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第五检察部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协助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向法院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共同保护水环境,为依法治理提供了典型之诉、标准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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