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第十二封举报信还他清白
6月19日,宜城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收到举报刘某的举报信。
“这已经是刘某担任中学校长5年以来的第十二封举报信了,每一封信都反映同样的几个问题,每一次都是查否了结……”信访分析会上,信访室负责人陈建平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一定要查清事实,不能再有第十三封举报信!”作为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市纪委任命我担任主办人,我暗暗下定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
举报信中写到刘校长把废旧的课座椅都拿出去换了吃喝钱,我决定从这方面入手。我把调查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由我牵头,围绕公共财务管理、大吃大喝等具体问题开展走访调查;另一组由派驻纪检组干部周明锋牵头,调阅近5年来该校的财务账簿,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我们首先找到负责后勤的保管员万成勇进行询问。
“学校制定有严格的公物保管制度,物品出入仓库都有登记,仓库仅有的两个大门都装着摄像头24小时监控,每一笔公物我都能说明去处。”万成勇拿来登记簿让我们查看,“大到课桌椅、小到日光灯管等物品都需要两个人共同领取、共同归还,报废的座椅都拿到食堂生火做饭了。”
“你确定每一张废旧的课桌椅都没有流失到外面?”见万成勇胸有成竹,我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以30年的党性向组织保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再说还有厨房做饭的师傅也可以作证。”万成勇语气坚定。
在接下来几天里,我们又分别与学校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逐一座谈了解情况,他们均反映刘某在学校管理方面较为严格,能够自觉遵守“三重一大”事项规定,没有发现他在廉洁方面有什么问题。
周明锋负责的另一组也传来消息:该校5年来的建设项目都是市教育局拨款修建的,验收、付款都有市教育局监督,从财务账簿中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难道是诬告错告?联想到前十一次的信访举报都被查否,我觉得屡查屡告的背后一定另有隐情。
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与周明锋决定登门拜访一下这名举报人。
“我跟刘校长在工作上有过争执,但是信中反映的问题我不知情,信也不是我写的。”当我们说明来意,举报人矢口否认。
是不是有人害怕刘校长打击报复而假借他人之名写的举报信呢?为了稳妥起见,调查组进一步扩大走访调查对象,又找到一部分退休教职工了解情况。
“刘校长作风扎实,全校师生都看得很清楚,当校长这几年来,每天都跟学生一样吃在食堂、睡在学生宿舍。”“刘校长很尊重退下来的老教师,逢年过节的都上门走访慰问。”……退休老教师们都是这样评价。
今年90岁高龄的孔湾中学原党支部书记尚明卿向我们坦诚:“这个后生不错,每年暑假期间,他还一个人骑着电动车来学校查看校园环境,检查水路电路,每年腊月29都带领校委会干部把校园打扫得干干净净后才回家过年。刘校长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难免得罪少数人,你们千万莫要相信那些别有用心人的诬告,不要让老实人吃亏啊!”听完老人的一番话,结合调查结果,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调查组及时向市纪委提交了“反映刘某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建议予以了结”的调查建议。
绝不能让诬告错告蔓延下去。9月10日,我带领调查组一行在市教育局的配合下来到该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对这起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于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公布。经调查核实,决定对关于校长刘某的不实举报向全校师生公开予以澄清……”台下掌声响起时,我看到坐在台下第一排正中间的刘某眼眶中闪着泪光。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善于去伪存真,既不放过任何违纪者,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要主动帮助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卸下‘心头石’,做一名有温度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在日记本里写道。(宜城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陈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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