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为担当者正名 为干事者撑腰
“经渭滨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反映殷某收受礼品、贿赂、包庇无证经营、打击报复、限制行医资格等问题失实,现特为殷某澄清,希望该同志放下包袱,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是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主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会议澄清的一幕。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区卫健局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为该局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殷某澄清正名,受到了区卫健局党组和党员干部的好评。今年2月,渭滨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区卫健局干部殷某的来信举报,反映其收受辖区某诊所经营人所送的礼品、贿赂,包庇该诊所无证经营;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不予办证;与法官常勾结,捏造事实,恶意报复,限制举报人行医资格等问题。渭滨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和查阅资料发现,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人因使用他人名义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审批未通过、未按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效验受到行政处罚、涉嫌非法行医被移送公安机关等原因,对依法履职的区卫健局干部殷某等人心怀不满,虚构事实举报,且在公开场合辱骂殷某,给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卸下包袱,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渭滨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在区卫健局组织召开失实检举澄清会,向区卫健系统党员、干部通报了调查结果,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
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聚焦“宣传、调查、反馈、澄清”四个环节,扎实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聚焦宣传跟进,确保广泛知晓。区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高密度、高质量开展了信访举报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有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依法检举控告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文明、有序举报,遏制恶意举报。
聚焦调查核实,确保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澄清工作,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过程中不预设立场、不先入为主,查实、查否证据一起收集,努力还原事实真相,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为澄清工作的前提。
聚焦分析反馈,确保审慎稳妥。建立失实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机制,综合分析其根源动因,准确把握“时、度、效”,严格按照规则、办法反馈,严格区分错告、诬告,既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
聚焦依法澄清,确保消除影响。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有必要澄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发函反馈、当面说明、会议通报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切实消除不良影响。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先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6人次,其中书面、当面、会议澄清各2人,有效保障了党员干部权利,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成为某些恶意举报人诬告陷害他人的工具。对每一个检举控告,我们将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不能让遵纪守法、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蒙受不白之冤,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做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渭滨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客观公正开展澄清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渭滨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8/1918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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