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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带病上岗”

发布时间:2022-08-1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陕西省宜川县检察院就部分公共健身器材破损、超安全使用年限等安全隐患问题召开的一场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引发群众关注和热议。

  今年7月中旬,宜川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县城以及云岩镇、秋林镇等地广场上布设的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破损锈蚀、零部件松动脱落、超安全使用年限等情况。经深入调查研判,这些“带病上岗”的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民健身安全和城市文明建设。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除安全隐患,宜川县检察院立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督促问题整改,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PPT示证的方式,向受邀参加听证的宜川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代表介绍基本案情、调查核实情况,并就检察建议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听证员经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宜川县检察院当场向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日常养护责任,做好健身器材的维修、报废更新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宜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代表签收了检察建议,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整改,并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15_1423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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