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偷”一个妈妈的女孩,跟她说出了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潘丽琼,营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6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青少年普法宣传先进个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南充检察之星”等荣誉称号。2022年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其实,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丽琼对《方圆》记者这样介绍自己。
感性的人总是很容易对别人的困难感同身受。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她哭过好几次———
做控申检察工作时,潘丽琼接待了一对儿子被人殴打致死的夫妇,他们常来检察院哭诉。在努力安抚他们的同时,潘丽琼也止不住地跟着流泪。后来做了未检工作,有一次下乡看望留守儿童,潘丽琼陪着一个小男孩画画,看着孩子一笔一笔地画出远方爸爸妈妈的模样,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只能悄悄背过身去擦拭……
哭完了,潘丽琼决心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们解决问题。她告诉《方圆》记者:“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困难,除了办好案子之外,总想为他们再多做一些。”
这些年,潘丽琼在工作中不断思考,不停前行。为解决群众到县城路途遥远的问题,她创造性地提出了“互联网+控申”工作方式;为帮助到更多的人,她与同事们一同创立了“立体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到未检部门工作后,她带领“知心姐姐”未检工作团队将温暖送到全县孩子的身边……
潘丽琼的工作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和肯定。2021年7月,潘丽琼作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出镜的海报亮相成都地铁18号线,向市民们宣传法治理念。今年1月,由中央政法委评选的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名单出炉,潘丽琼榜上有名。
“这份事业为我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让我能为百姓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合理的范围内实现一些工作想法和理念。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我个人得到了充分、全面的发展,我的价值也得到了体现,如此说来,我是幸运的。”潘丽琼说道。
潘丽琼在办公室内查阅案卷材料直至深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控申检察工作没有所谓“技巧”
作为土生土长的营山人,潘丽琼对这片故土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对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也有感情,而这份感情也融入到她工作的点滴之中。
在营山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工作的7年,潘丽琼接待了上千名来访群众,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上访故事。
李江是潘丽琼印象中上访次数最多的人。李江60多岁,腿上有残疾。在营山县下属乡镇违规摆地摊时,李江与前来维持秩序的人员发生了口角,将人打成了轻微伤,被处以行政拘留。李江觉得处罚不合理,便开始四处上访,要求撤销处罚。
了解情况后,潘丽琼调阅相关案卷,审查发现此案处置合法,并无司法争议。因此,潘丽琼想要依照事实向李江释清法理。
然而,李江根本不给潘丽琼开口的机会,只顾着大声地反复“申冤”。潘丽琼一边安抚李江的情绪,一边摆出事实和证据向他说明处罚结果的合法性。
“我得先让他明白,合法的处罚结果不会做出让步。”潘丽琼如此向《方圆》记者说道。第一次上访,李江没能达成愿望,此后他便开始一次又一次地来检察院。
李江家住营山县下属村庄,村庄距营山县城足足2个多小时的车程,而往返县城的大巴车一天只有一班。即便如此,李江总是赶着早班车来到检察院,再坐晚班车回去,每来一次,都折腾得汗流浃背,但他好像不在意似的,有着一股往检察院跑的“执念”。
有一次,又到了午休时间,潘丽琼依照“惯例”帮李江从食堂打好了饭,回到办公室,准备陪他吃午饭。考虑到当天天气比较热,李江年纪大了可能吃不下“干饭”,潘丽琼特地为他盛了碗汤。
把汤端到李江手边时,李江抬起头望向潘丽琼的眼睛,他什么话都没说,但对视中,潘丽琼从李江的眼里读到了一丝感动。“能够感觉得到他的情绪缓和了一点。”潘丽琼回忆道。
后来,李江从只顾着诉说自己被处罚的不甘,到渐渐地说起了他的过往和他在生活中的苦闷。潘丽琼依旧仔细地听着,偶尔讲几句话宽慰他,并时不时地帮他杯中添些热水。
“有时候,老百姓来上访,也是想找人疏解一下心里的烦闷。比如李江,他是因为当过兵,觉得很光荣,被处罚后,一下子就有很大的心理落差,所以一直难以释怀。这时候,我们听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他们就会好受一点。”潘丽琼解释说。
但人的心结往往无法轻易打开。一天,李江在检察院待到了下班时间,还没有离开。眼见着外面天开始变黑,疾风卷着乌云,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潘丽琼意识到必须把李江安排妥当才行,但那时已经过了他回村乘坐班车的发车时间。潘丽琼没多想,决定自掏腰包安顿李江在县城里过夜。
再三推辞后,李江收下了钱,潘丽琼将他送到了附近的一家旅店里。当潘丽琼准备起身离开时,李江一把拉住了潘丽琼的手,对她说:“闺女,我的气顺了,我再也不来了,这段时间给你们添麻烦了!”从那以后,李江果真再也不来上访了。
从事控申检察工作多年来,潘丽琼始终保持着信访积案“清零”的成绩,她总结的“五个机制化解信访积案”被四川省信访局推广,潘丽琼所在的接待窗口也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当被问及“工作秘诀”时,潘丽琼说道:“和百姓沟通中,我们首先要坚守法律的准则。然后,就是要多站在来访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尊重和真诚,这样一来,即使他们的心结没法一下子打开,但和我们心灵的距离也会越来越近,最终才能释怀。做控申工作没有所谓‘技巧’,用‘技巧’老百姓都看得出来,得‘真心换真心’才行。”
在潘丽琼看来,这是最朴实也是最有用的经验。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官
营山县地处丘陵山区,全县面积1600余平方公里,管辖53个乡镇,幅员广阔,乡镇众多。在控申部门工作的日子里,为了化解信访积案、调解百姓纠纷,潘丽琼常常在各个乡镇之间来回奔波。
一次,潘丽琼在一天里连续跑3个乡镇,结果不堪劳累中暑了。但她首先想到的是从乡镇来县城信访百姓们的不易。潘丽琼意识到,只有改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模式,才能更好地满足百姓的诉求。
基于这样的想法,2015年,潘丽琼主动向营山县检察院党组提出了“互联网+控申”的工作设想。在潘丽琼积极建议和推动下,2016年,营山县检察院创新推出了“互联网+检察”服务系统。
2017年,营山县检察院在全县乡镇、社区、村委会建立起全覆盖的视频咨询接访终端,并在院内建立了视频接访中心。这样一来,营山百姓无论身在何处,也能通过视频接访平台,享受“家门口”的检察服务。
营山县检察院视频接访中心自建成以来,已经视频接待了1000多名群众,解决了200多件群众诉求。
如今,“互联网+检察”模式被四川省委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强的作用,该模式也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该创新成果获得最高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转发,连续两年被收入《中国法治蓝皮书》。也因此,潘丽琼被百姓亲切地称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官”。
让他重新“看见”生活的光亮
2020年4月,潘丽琼(右一)前往四川省营山县木垭镇月枷村为一起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送去司法救助金及生活用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控申检察部门工作多年来,潘丽琼接触过许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庭。在努力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潘丽琼也在思考着:“怎样做才能给百姓带去更多帮助?”而在一次前往被害人家里调查情况的过程中,潘丽琼对司法救助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2016年初,潘丽琼接到线索,老人魏长顺在与同村的晏某、郭某发生口角时被打伤,导致左眼失明,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晏某、郭某没有赔偿能力,而魏长顺为治伤欠了不少外债。
了解情况后,潘丽琼意识到魏长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很快,在院领导的安排下,潘丽琼下乡前往魏长顺家中调查情况。
走到一间破落平房前,潘丽琼看着眼前凌乱的院落和积满灰尘的窗子,心中一阵酸楚。
“检察官,我眼睛做手术花了3万多元,老伴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可我们现在唯一的生活来源是每月75元的低保,外面还欠了许多钱。”魏长顺讲述着自己的遭遇。
“大爷大妈,你们放心,检察院会帮助你们的,国家会帮助你们的。”潘丽琼强忍着心疼,向两位老人“许诺”道。
向多方核实了魏长顺的情况后,潘丽琼回到了检察院,不顾一天奔波的劳累,连夜写好了审查报告。最终,潘丽琼为魏长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亲手将钱交到了魏长顺手中。
除此之外,潘丽琼还为魏长顺申请到了危房改造、低保政策和残疾人补贴等政策性综合救助资金,让魏长顺重新“看见”生活的光亮。
在保持着对魏长顺后续生活关注的同时,潘丽琼也开始思考起司法救助工作的更多可能。在她看来,遇到像魏长顺这样因伤失去劳动能力的被害人,司法救助金虽能解燃眉之急,但并不能让他们的生活得到长期保障,而“如何在受到伤害后正常回归社会”也是许多被害人面临的难题。
“我们能否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尽快摆脱阴影,重新回到生活的正轨上呢?”潘丽琼心想。
带着这样的思考,结合一线工作经验,潘丽琼认为,可以建立起一个多部门联合的司法救助机制。2016年,在潘丽琼和同事们的努力下,营山县检察院协同县扶贫办、县卫生局、县人社局等九部门建立起了“立体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共同为案件当事人开展救助。
“在这样机制的作用下,各部门都发挥职能作用,为当事人送去帮助,比如人社局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就业机会,卫生局可以协调减免医疗费用等。”潘丽琼向《方圆》记者介绍道。
后来,这一创新举措走出了营山县城,得到了四川省、南充市两级检察院的转发和推广。
在南充市检察院的统筹下,“立体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融入了脱贫攻坚工作,对贫困当事人开展了全方位救助,有效服务保障当地打赢了脱贫攻坚战。2018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在南充市召开,该项创新举措在全国进一步推广。
疫情防控期间,潘丽琼(左一)入户走访看望营山县悦中乡帮扶贫困户,并与其在外务工子女远程交流,叮嘱他们在外增强防护意识,切实做到配合务工所在地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潘丽琼看来,所谓创新举措,都是从老百姓的需求出发。“我只是在工作中看见了老百姓的难处,并想要为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如此而已。”潘丽琼对方圆《记者》说道。
作为“知心姐姐”的奔走
潘丽琼看望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并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难,鼓励其早日走出阴霾。(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营山县经济不发达,外出务工人员多,缺失家庭教育和关爱的孩子不在少数,一段时间内,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为了应对这一状况,2015年,在营山县检察院党组的号召下,该院12名女检察官一起出动,组建起了一支“知心姐姐”团队,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宗旨,主动肩负起了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关护县内未成年人的责任。
“知心姐姐”团队成立不久,潘丽琼便在工作中得知,女孩小佳被人强奸后,面部、颈部又被砍伤多处,这样的遭遇在她心中留下了阴影,小佳看见陌生人就会害怕,内心充斥着恐惧和仇恨。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小佳始终没有得到专业的心理治疗。
为此,潘丽琼先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医生对小佳进行心理疏导治疗,又帮小佳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还同医院协商为她减免了医疗费用。同时,潘丽琼还动员小佳的老师和同学到医院看望小佳,辅导她学习,陪她做游戏。
后来,潘丽琼又带领“知心姐姐”团队向社会发起募捐,为小佳的家庭筹得20余万元,用于小佳后续的治疗和整形……
经过3年多的努力,小佳终于走出了伤痛,重新回到了校园。
2017年,潘丽琼除了负责控申检察工作,也着手抓起了未检工作。除了涉案未成年人,山区的留守儿童也是潘丽琼重点关注的对象。多年来,在潘丽琼的带领下,“知心姐姐”们走遍了营山县山区大大小小的所有校园,为留守儿童带去了温暖和关爱。
潘丽琼(左一)与同事讨论留守儿童观护帮教事宜,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潘丽琼的带领下,“知心姐姐”团队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路径。她带头制定“5+1”观护办法,即利用微信群平台,集结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各方人士,共同关护涉案未成年人;创设“3+1”观护基地,即在3所学校和1个本地知名企业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归正道提供途径;还搭建了未成年人犯罪预警云平台,打造了“知心姐姐”法治直播间……
多年来,潘丽琼先后带领“知心姐姐”团队持续开展了几百场次法治讲座,覆盖学生10万余人,帮教1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及留守儿童。
2018年5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知心姐姐”团队演绎了一场法治情景剧《春雨》,潘丽琼作为主演将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的故事讲述给了更多人听。而记录着“知心姐姐”团队实际工作的《一路有你》《大山里的呼唤》等微视频也多次获奖,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凝聚了经验和力量。
如今,“知心姐姐”团队已经成为营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张闪亮的名片,其足迹也遍布了营山县的大山小川。
作为团队中的“领头羊”,潘丽琼依旧步履不停,为更多孩子送去了爱和温暖。而‘知心姐姐’团队也从最初的12名女干警,扩大到涵盖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教师、心理医生、机关干部、党员义工和志愿者等100多人的帮教团队。
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关爱未成年人的队伍中,潘丽琼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2021年6月18日,讲完法治课后,潘丽琼和孩子们在学校操场合影留念。(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
在潘丽琼看来,未检工作和控申检察工作有共通之处,“做这两项工作都要直接和百姓打交道,帮他们解决问题”。但“相对来说,涉案未成年人的内心更为脆弱和敏感。和孩子们打交道,我需要投注更多的耐心和细心,这样才能打开他们的心门。”潘丽琼告诉《方圆》记者。
女孩晶晶是潘丽琼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最为痛心与牵挂的孩子。
2017年,17岁的晶晶因盗窃手机被抓获,因其是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良好,营山县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案子虽然办结了,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晶晶的引导,潘丽琼决定对晶晶进行持续的帮教关护。
在与晶晶相处的过程中,潘丽琼了解到了这个女孩的身世。在晶晶小时候,她的母亲便抛弃她和妹妹,离家出走。而她的父亲又因患有残疾无法养家糊口,晶晶因此挑起了家庭的重担,靠在外面打零工维持生计。
后来,潘丽琼也渐渐发现,因为缺乏父母的教育和关爱,晶晶养成了一些懒散的习惯,比如吃饭后不会去洗碗,衣服也难得洗一次,对钱的使用也没有规划。
为了帮助晶晶回归到健康积极的生活,潘丽琼时常找晶晶散步、谈心,还经常给晶晶打电话,了解她的近况。
除此之外,潘丽琼还特地帮晶晶联系了一家“爱心企业”,指定企业派专人对晶晶进行教导,让晶晶一边学习新技术,一边矫正不良习惯。就这样,在多方的帮助和关怀下,晶晶渐渐地从沉默寡言,变得开朗了起来,脸上也多了许多笑意。
尽管晶晶的转变很大,但潘丽琼依然看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有时候,她看着很高兴,但有时候又不理你了,像是有心事似的”。
“晶晶,有什么烦心事你就跟潘姨说,我都会帮你解决的。”一天,潘丽琼找到晶晶,想要和她谈谈心。
“潘姨,我真羡慕你的女儿,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偷’一个妈妈。”面对潘丽琼长久以来的关心,晶晶吐露出了自己的心愿。
“晶晶,你记住,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了,但是你要答应我,往后都不能再说‘偷’了。”看着晶晶渴望的眼神,潘丽琼也为之动容。
那天,晶晶终于向潘丽琼讲出了她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原来,晶晶9岁时就被父亲强暴了,而她的妹妹也没能逃过这样的厄运。年幼的姐妹俩无依无靠,便一起跳河自尽,被人救起后,又想着逃跑,但也根本无处可去……姐妹俩的人生长期被无边的阴霾笼罩着。
晶晶的泣诉刺痛着潘丽琼的心,她决定,要用法律维护晶晶和妹妹的权利与尊严。
潘丽琼很快行动了起来。从前期的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后来的依法审判,在这起案件中,潘丽琼作为承办检察官,全程参与。2018年6月,晶晶父亲以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件办结,潘丽琼的脚步并没有停下,而是着手安排姐妹俩以后的生活。她找到了一家爱心企业,指派企业的负责人作为两姐妹成年前的监护人,对两姐妹进行后续的帮助和关怀。
如今,在爱心企业的资助下,晶晶的妹妹在校园读书,成绩很优异。晶晶也组建了家庭,开启了人生的新旅程。
“这个案子让我痛心,同时也给我以警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表象背后往往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关心。我们不仅要看到他们心底的阴霾,还要尽可能地帮他们扫清阴霾。”潘丽琼说道。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无论身处哪个岗位,潘丽琼始终保持着那颗感性的心,察觉和回应着群众的呼声,并为之不懈奔走。
如今,潘丽琼作为营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负责公诉工作。最近,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潘丽琼发现案件被害人何蕙身患癌症,又被人砍伤多处,为了治伤欠了不少钱,这又触发了潘丽琼感性的一面:“得帮她做点什么。”
潘丽琼很快开始了她的行动,下乡到何蕙家中调查情况,为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联络县妇联帮她争取了“两癌”救助名额,还联系乡镇政府帮何蕙丈夫安排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直到何蕙的困难得到了解决,潘丽琼才终于放下心来。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cfc/202208/t20220811_3794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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