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深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
“反映你身为公职人员却违规经商并要他人帮助推销产品的问题,经查,属于不实举报,现予以澄清……”近日,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对关于某镇二级主任科员刘某的不实举报,给予了当面澄清。
2021年11月,佳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送信访件,反映刘某在某镇前街违规经营一家万家乐专营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专卖燃气灶、壁挂炉、抽油烟机等,且上班时间经常在店里或者入户推销产品,并让辖区村干部帮助推销产品等相关问题。收到信访举报件后,佳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核查。经查,刘某在某镇街面有房产一处共三层,一楼对外出租,二、三楼为刘某夫妻日常居住。举报提及的万家乐门店为租户常某所有,因整体房屋锅炉安装位置在一楼,故刘某下班之后出入该门店对锅炉进行日常检修保养,造成举报人误以为该门店为刘某所经营。
“虽然事情查清了,但周边不知情的人误认为纪委核查肯定是我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面对大家异样的眼光,那段时间干工作也有些畏首畏尾。”刘某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感谢道,“你们当面帮我澄清正名,真是场‘及时雨’,我终于可以卸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了。”
2021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四种方式”以及保密要求等内容,分批次集中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去年,佳县纪委监委分两批次对16人进行澄清正名,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根据《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佳县纪委监委遵守澄清工作“四个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事求是、依纪依规依法启动2022年第一批次澄清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任务清、责任明,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落实见效。
“我委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继续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33/1912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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