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专项督查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你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召开会议宣读对李某某的处分决定?被执行人的工资是否及时调整变动?处分决定的归档情况如何……”近日,鹿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该县税务局检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问道。

  为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连日来,鹿邑县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近两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组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人事档案、工资发放资料及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对受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处分决定宣布、处分材料归档、年度考核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防纪律处分与执行脱节等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出现。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分析,归纳总结,建立问题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对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及期限。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及时督促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及时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对320件已办结案件完成检查,发现各类执行不到位问题45个。

  “处分决定执行容不得‘打折扣’,我们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严肃处理,绝不让纪律处分决定成一纸空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战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f9e85834b27a4b32956df302664d47d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