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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红他人赚钱多 跟风买卖液化气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粮油店老板眼红他人送燃气赚钱多,便私自储存、贩卖瓶装液化气。日前,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彭某在东阳经营一家粮油店。工作中,彭某发现一些小吃店对液化气的需求较大,且配送液化气的收入很可观,于是计划在送粮油的同时一并配送液化气给商户。经朋友介绍,彭某在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燃气经营点购入瓶装燃气,加价销售给东阳、义乌等地的商户。2021年4月,彭某因非法经营液化气被执法部门查获。

  今年6月,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彭某提起公诉。鉴于彭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该院对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张晓湘 邓俊/文 姚雯/漫画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08_1422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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