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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公益诉讼“回头看”:工地附近的白色污水消失了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浦东检察

  能不能告诉工地不要再排放这些液体,是有毒有害的。

  老奶奶您放心,我们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在就是来实地调查核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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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接群众举报,本区某工地存在排污问题,到工地查看后发现:上述建设工地西侧围挡外,人为开挖两处坑洼,施工单位架设有两根软管向外排放污水至坑洼内;工地西侧进出口处理建材形成的乳白色污水在低洼地汇集,并流入田地沟渠。坑洼、沟渠内均未设置有防渗漏措施,污水存在向土壤中渗透的情况。

  

  承办检察官就两处坑洼污水和乳白色污水进行取样后送实验室检测,报告显示上述三处污水点位中有两处污水呈强碱性,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

  

  

  违规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损害了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损的隐患。经过前期调查取证与沟通协调,2021年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情并展示相关证据。监管部门代表和工地施工方代表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经休会评议后,听证员当场发表评议意见。

  

  

  

  生态环境和市容卫生状况涉及城市的整洁优美,也涉及市民的身心健康。工地开展建设活动,应当保持建设工地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损害市容环境卫生。

  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将依法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加强辖区内建设工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随后,浦东新区检察院向该镇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

  

  一、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本案建设工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其严格依法开展建设活动;

  

  二、排查辖区内其他建设工地是否存在类似违法情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了对该工地的巡查监管,每月进行现场检查,未再发现同类问题。

  

  近日,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再次来到了该工地,此时的这里道路平整,白色污水已经无影无踪,田地也恢复了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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