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莆田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彭光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底,经时任主持莆田市地方志工作的彭光华召集会议研究,莆田市地方志支出9800元购买购物卡,用于向单位7名干部职工发放元旦工会福利,每人发放1400元,均超出发放标准,其中彭光华分得1份。对此,彭光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彭光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月,彭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郑健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9年1月,郑健按有关规定向组织申报拟为其儿子举办婚宴20桌。当月,郑健为其儿子操办婚宴41桌。其间,郑健违规收受黄石社区居委会聘用干部5人礼金共计2500元。2020年3月,郑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回。
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如清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吴如清在历任秀屿区月塘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及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价值共计8400元。2020年9月,吴如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冷静,知敬畏、守纪律。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重要内容,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擦亮“金色名片”。(莆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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