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去务工,亏钱还获刑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通讯员 柯瑾)受高薪招聘广告吸引,不惜非法出境,钱没赚到多少,回国还得向“蛇头”(一般指把偷渡的人带出国境并从中赚钱的人)交一大笔偷渡费,刚一入境就被抓获。日前,经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叶某等5人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000元。
2020年12月初,叶某夫妻二人在网络上看到“出国务工,招聘厨师”的招聘广告。经询问,对方表示底薪8000元,包吃包住,还有提成。叶某夫妻已经长时间没有收入且欠下不少外债,遂决定一起出国去试试。
但由于叶某夫妻与他人有债务纠纷,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两人于是在网络“蛇头”(另案处理)的安排下,从云南省边境偷渡到缅甸,来到一家酒店工作。
叶某夫妻到酒店后,认识了同样是偷渡到缅甸的林某、庄某及高某。一个月后,叶某夫妻发现领到手的工资只有6000元,也没有抽成。
2021年2月,叶某等5人因对务工环境、收入不满意,决定回国,遂联系当地“蛇头”,欲偷渡回国。对方表示,偷渡费用每人1.8万元。钱没赚到多少,反而又搭进去一大笔。就这样,在“蛇头”的安排下,叶某5人又从缅甸偷渡回了中国境内。
5人刚进入中国境内,就被民警查获。随后,5人涉嫌偷越国境一案被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认定,叶某等5人违法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5人提起公诉。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04_1421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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