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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媒体集中报道安徽检察机关涉军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导语

8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并首次发布6件涉军维权典型案例。省内外媒体先后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央视新闻

  安徽首次公布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8月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首次披露六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

  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据介绍,今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与安徽省军区共同组织召开“军地协作,皖检同行”主题座谈会,会签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协作工作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涉军类案件过程中,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

  省检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包括五起刑事案件和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其中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2021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安徽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杜薇介绍,首次披露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主要为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挥典型案例的法治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切实解决司法办案实际问题。这批案件类型多样,覆盖面广,充分体现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充分体现检察履职特点和要求。

  (总台记者 梁明星)

  中国新闻网

  安徽检察机关首次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等典型案例

  
中新网合肥8月1日电 (记者 赵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日举行“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该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六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六起典型案例包括五起刑事案件和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涉军案件较为敏感,如何全面把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确保对涉军犯罪精准打击;如何更好加强军地协作,增强涉军案件办理效果;如何更好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案例一方面对检察机关办理类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性;另一方面也能够震慑涉军违法犯罪、解除军人后顾之忧,教育广大群众拥军爱军。

  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持续发力,积极能动履职,不断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杜薇说,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案件类型多样,覆盖面广;充分体现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充分体现检察履职特点和要求等方面特点。

  今年1月30日,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二部分对积极主动拓展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防、军队建设和军人军属权益的犯罪,强化对涉军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工作,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等八项内容。(完)

  人民数字

  安徽检察机关首次通报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8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情况,并首次发布6件涉军维权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等出席发布会。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宣传处处长吴贻伙主持发布会。

  据董桂文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拓展深化军地检察协作领域及内容上持续发力,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走深走实。今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会签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在办理涉军类案件中,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5起刑事案件和1起司法救助案件,这也是安徽省检察机关首次通报相关案例。其中,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2021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省检察院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这批涉军典型案例,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的职责使命和政治担当,另一方面也是以此为契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营造形成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安徽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杜薇发布典型案例并作说明。

  作者:邹传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闻发布会】安徽:通报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情况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8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情况,并首次发布6件涉军维权典型案例,包括5起刑事案件和1起司法救助案件。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拓展深化军地检察协作领域及内容上持续发力,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走深走实。今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会签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在办理涉军类案件中,安徽检察机关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

  此外,安徽省检察院还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做好标本兼治工作,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系统性解决,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安徽日报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军人军属权益司法保护

  2022年8月3日《安徽日报》第02版

  (记者 李浩)记者8月1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在震慑涉军违法犯罪、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保障部队正常演训条件、促进军地军民和谐等方面贡献力量。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2018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我省检察机关优化军地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涉军类案件过程中,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检察机关还积极延伸履职,以诉源治理助力效能提升,不仅依法办理好涉军案件,还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做好标本兼治工作,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系统性解决,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安徽法制报

  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22年8月3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

  (记者 袁中锋)8月1日,省检察院召开“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并发布6起典型案例。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的各种犯罪,努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民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被告人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军队、军人声誉和国防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制度优势,完善证据体系、精准指控犯罪,切实维护军队军人声誉形象。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为此,全省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在办理李某破坏军婚一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夯实案件证据体系,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治犯罪,警示社会大众,以实现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同时,注意掌握被害人在事发后的工作、生活和心理状态,与部队共同做好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在办理张某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鉴于军人军属家庭的特殊困境,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从快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克服疫情对办案的影响,以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在办理涉军类案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依托军地协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在办理董某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一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军地协作机制,就董某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能否认定为武装部队公文充分听取军队等相关单位意见,深入开展会商研究,最终在关键证据认定上统一认识,为案件准确定性提供有力支撑。

  在依法办理好涉军案件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努力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做好标本兼治工作。在办理张某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一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村委会土地清表工程时未对军事通信设施履行保护义务,导致施工过程中军事通信线路被挖断,通信阻断近4小时。着眼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检察机关经充分调研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就“加强辖区国防通信保护、履行军事设施保护职责”等提出针对性举措建议。后当地政府积极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国防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5起刑事案件和1起司法救助案件。这6起典型案例一方面对检察机关办理类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性,另一方面能够震慑涉军违法犯罪、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引导广大群众拥军爱军。在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诈骗一案中,公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提请逮捕,但没有充分注意到梁某某冒充军人身份这一特殊情节;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在董某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一案中,涉案的“证明”能否认定为武装部队公文是本案的难点,检察机关通过与军队会商研究,最终从实质上认定“证明”相当于公文“函”,获得了法院的认可。在张某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一案中,检察机关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引导张某某认罪认罚;同时,针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漏洞,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辖区国防通信保护、履行军事设施保护职责。在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是现役军人亲属,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极力促成双方和解,经公开听证审查,最终对彭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免除了现役军人后顾之忧。在李某破坏军婚一案中,如何准确认定同居关系是难点;李某认罪态度差且存在串供,检察机关客观评价其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引导公安调取证明“同居”稳定性、持续性、日常性的客观性证据,最终李某被依法惩处。在张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本案被害人既是军人军属又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迅速反应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切实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

  安徽交通广播

  安徽:以“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安徽交通广播8月2日《新闻直通车》7点21分25秒播出 安徽:以“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中安在线

  安徽首次公布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1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六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据介绍,今年5月,省检察院与安徽省军区共同组织召开“军地协作,皖检同行”主题座谈会,会签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协作工作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涉军类案件过程中,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

  省检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包括五起刑事案件和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其中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2021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杜薇在会上介绍,本次省检首次披露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为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挥典型案例的法治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切实解决司法办案实际问题。这批案件类型多样,覆盖面广,充分体现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充分体现检察履职特点和要求。(记者 苏艺)

  安徽网

  损坏军事通信线路被判刑 安徽检察机关首次通报危害国防利益典型案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驾驶挖掘机在清表作业时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张某某不光要赔偿损失,还被判刑。8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举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发布会,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涉67人。发布会上,首次通报了5起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损坏军事通信线路被判刑

  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相关部门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

  经调查发现,案发现场布置了警示标识,且注明了军事通信线路的离地高度,在案证据也证实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前已明确告知张某某地底埋有军事通信线路,只能清表不能深挖。而张某某一人施工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导致军事通信线路被挖断。张某某对军事通信设施被损坏的后果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21年7月21日,检察机关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当地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某镇辖区村委会土地清表工程中未对国防通信设施履行保护措施的情况,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协同开展工作。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向当地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就“加强辖区国防通信保护、履行军事设施保护职责”等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建议。该镇政府予以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国防设施专项保护行动。

  数据:2018年以来,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26件

  发布会上,安徽省检察机关还通报了其他4起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据悉,这是安徽省检察机关首次通报相关案例。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涉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2022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与安徽省军区共同组织召开主题座谈会。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涉军类案件过程中,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借助部队的专业人员、专业力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充分会商论证,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协同的涉军案件办理新模式。

  朱顺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市场星报

  2018年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

  2022年8月2日《市场星报》第05版

  星报讯 (记者 徐越蔷)8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在震慑涉军违法犯罪、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促进军地军民和谐等方面贡献了力量。

  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4件36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5件18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件1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件7人,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1件1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1件4人。破坏军婚案件3件3人。

  今年5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对《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刑事检察方面,增加了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快速受理、快速移送,依法优先办理涉军案件,提高涉军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军地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对涉军的司法救助案件应救尽救。与此同时,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借助部队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军地协作,通过与部队搭建长效协作机制,解决了大量涉及军事专业领域方面的办案难题。

  江淮晨报

  省检察院发布6起涉军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日《市场星报》第A03版

  8月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发布会上,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诈骗 宿州一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6年3月,被告人梁某某结识被害人张某某后,使用伪造的士兵证、编造现役军人的虚假身份,获得张某某信任并与其同居生活。其间,张某某多次要求与被告人梁某某结婚,梁某某均没有同意。2018年7月28日,梁某某还以做生意、购车等为由向张某某及家人借款,并声称将以军人退伍费偿还,后张某某及家人发现梁某某并非军人,遂报警。此外,被告人梁某某还以帮助他人调解故意伤害纠纷等为由,骗取他人钱款10.29万元。

  2019年12月18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23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梁某某提出上诉,2020年10月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

  定远一男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被告人董某、温某某(另案处理)密谋用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温某某负责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董某负责勾结王某某(另案处理)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实为部队与地方公安机关车管所商洽工作的“函”)。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董某伙同温某某、王某某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51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51份,并在省内多地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017年6月至11月,董某为了非法获取财物,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10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10件,在某市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7月22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五年。

  清表作业损坏军事通信线路

  男子被判缓刑

  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

  2021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两军属因邻里矛盾发生争执

  赔偿、谅解后不起诉

  2022年1月8日,被不起诉人彭某某与邻居杨某甲均为现役军人亲属,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彭某某用拳头将杨某甲面部打伤,导致杨某甲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同年2月7日,公安机关以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彭某某当日被刑事拘留。

  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彭某某赔偿杨某甲各项费用60000元,获得杨某甲的谅解。2月24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对彭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年3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5月13日,检察机关对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男子破坏军婚被判刑

  2015年10月,侯某甲与现役军人彭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侯某甲与李某在同一公司上班,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李某在明知侯某甲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多次与侯某甲在多地宾馆开房并共同居住。2019年6月,侯某甲生育一子侯某乙,彭某怀疑侯某甲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委托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认定彭某与侯某乙之间非生物学父子关系。

  2020年8月24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系侯某乙所属男性个体生物学父亲。现彭某与侯某甲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破裂。2020年11月1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该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2021年3月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役军人亲属被侵害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张某某,女,2015年1月出生,系陈某某猥亵儿童案被害人。2021年1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将张某某哄骗至住处对其进行猥亵。今年4月11日,某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某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了解到,被害人张某某的哥哥是现役军人,张某某的父亲系左眼失明的残疾人,和张某某母亲长期依靠摆摊维持全家生计,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该未检部门及时将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鉴于张某某家庭的特殊困境,2022年3月29日,某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张某某家庭较为困难,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决定共同发放救助金4.2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合肥晚报

  省检察院发布 6起涉军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日《合肥晚报》第A03版

  8月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发布会上,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诈骗 宿州一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6年3月,被告人梁某某结识被害人张某某后,使用伪造的士兵证、编造现役军人的虚假身份,获得张某某信任并与其同居生活。其间,张某某多次要求与被告人梁某某结婚,梁某某均没有同意。2018年7月28日,梁某某还以做生意、购车等为由向张某某及家人借款,并声称将以军人退伍费偿还,后张某某及家人发现梁某某并非军人,遂报警。此外,被告人梁某某还以帮助他人调解故意伤害纠纷等为由,骗取他人钱款10.29万元。

  2019年12月18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23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梁某某提出上诉,2020年10月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

  定远一男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被告人董某、温某某(另案处理)密谋用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温某某负责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董某负责勾结王某某(另案处理)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实为部队与地方公安机关车管所商洽工作的“函”)。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董某伙同温某某、王某某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51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51份,并在省内多地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017年6月至11月,董某为了非法获取财物,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10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10件,在某市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7月22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五年。

  清表作业损坏军事通信线路

  男子被判缓刑

  2021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

  2021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两军属因邻里矛盾发生争执

  赔偿、谅解后不起诉

  2022年1月8日,被不起诉人彭某某与邻居杨某甲均为现役军人亲属,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彭某某用拳头将杨某甲面部打伤,导致杨某甲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同年2月7日,公安机关以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彭某某当日被刑事拘留。

  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彭某某赔偿杨某甲各项费用60000元,获得杨某甲的谅解。2月24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对彭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年3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5月13日,检察机关对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男子破坏军婚被判刑

  2015年10月,侯某甲与现役军人彭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侯某甲与李某在同一公司上班,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李某在明知侯某甲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多次与侯某甲在多地宾馆开房并共同居住。2019年6月,侯某甲生育一子侯某乙,彭某怀疑侯某甲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委托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认定彭某与侯某乙之间非生物学父子关系。

  2020年8月24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系侯某乙所属男性个体生物学父亲。现彭某与侯某甲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破裂。2020年11月1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该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2021年3月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役军人亲属被侵害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张某某,女,2015年1月出生,系陈某某猥亵儿童案被害人。2021年1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将张某某哄骗至住处对其进行猥亵。今年4月11日,某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某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了解到,被害人张某某的哥哥是现役军人,张某某的父亲系左眼失明的残疾人,和张某某母亲长期依靠摆摊维持全家生计,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该未检部门及时将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鉴于张某某家庭的特殊困境,2022年3月29日,某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张某某家庭较为困难,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决定共同发放救助金4.2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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