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措施》明确,我省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时代青少年德育工作,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青少年身心健康服务行动,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要创新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巩固拓展关工委组织体系,创新关心下一代教育工作载体,创新培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强化关心下一代理论研究,加强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
《措施》强调,要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完善领导机制,以党的建设为引领,落实“党建带关建”制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各级党委或政府分管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配合关工委工作,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
《措施》强调,要完善关工委办事机构,规范单位性质,理顺管理体制,省、市、县三级关工委办公室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可设关工委专职干事,负责乡镇(街道)关工委日常联系工作,确保各级关工委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关工委办公室归口各级党委办或政府办管理。要统筹做好基层关工委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要全面夯实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探索推进“五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关工委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广大“五老”和关工委干部开展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lgb/20220805/727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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