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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八一策划,安徽一基层院公益诉讼案入选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5周年,也是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5周年。捍卫英烈荣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最可爱的人”?

  破坏国防光缆“零容忍”

  “检察建议及时给我们镇村干部、民兵营长补了一堂生动的国防教育课,我们对国防光缆的重要作用以及保护军用设施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将以属地发生的刑事案件为鉴,切实担负起责任。”这是2021年11月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国防光缆沿线镇负责人员在湾沚区检察院办理的国防干线光缆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现场的表态发言。

  2021年,湾沚区检察院检察官获悉辖区内发生一起破坏军用通信设施刑事案件,鉴于国防干线光缆担负党政军民的通信任务,是国防重要基础设施,该案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随后,检察官调阅了近年来该院办理的两起破坏军用通信设施案的卷宗,经调查发现,涉案工人盲目施工,致使埋设地下国防通信干线光缆被挖断,阻断国防光缆近4个小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湾沚区检察院分别向沿线各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同时,为搭建国防光缆维护单位与区人武部、沿线镇村沟通平台,召开圆桌会议,助力打通国防干线光缆保护“最后一公里”。

  圆桌会议结束后,检察官会同相关单位,在国防光缆沿线镇村开展了一次国防光缆巡线活动。(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积极履职,打通了军民合力维护国防光缆的沟通通道,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及诉前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纠错,协调乡镇政府、行政机关等部门共同参与整改,有效维护了国防和军事利益,体现了助力推进国家治理的检察担当。

  一封道歉信的背后

  “我于2021年在微博上发布了侮辱戍边烈士肖思远的不良言论,伤害了英雄烈士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的情感,我对此深感愧疚……”4月15日,有媒体官方公告专栏刊登了一封陈某的致歉信。至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捍卫肖思远烈士名誉荣誉案尘埃落定。

  第一次见到陈某时,检察官就从这张年轻的脸上读到了些许叛逆。陈某也承认,自己曾在一些官方微博账号下,多次发表诋毁、侮辱戍边烈士肖思远的不当言论。但被问及前因后果,他却不肯多说。

  想到其父母提过陈某这几年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少与外人沟通,检察官继续循循善诱:“小陈,你知道吗,你和肖思远烈士是同龄人。他在2016年就参军入伍,用血肉之躯保家卫国。而你,究竟出于什么动机,一边享受着军人用热血和牺牲换来的和平,一边却要用肮脏的字眼诋毁他?”

  在检察官的严肃教育与真诚沟通下,陈某慢慢说出了心里话:“我对现实生活不满。反正网上没人认识我,我就在网上故意找茬,故意说英雄烈士不好,来显得自己很特别。”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后,陈某开始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今年清明节前夕,该案公开庭审并当庭判决。庭审结束后,陈某在检察官的陪同下,来到临平山上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他将一束鲜花轻轻放在碑前,默哀许久。(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全社会都应当崇尚、缅怀和捍卫英烈。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诋毁、侮辱英烈言论的行为,亵渎了戍边烈士英勇牺牲的精神,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该案以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惩治了侵犯英烈名誉荣誉行为,为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群体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检察力量。

  不能让军装“蒙尘”

  在民间丧葬活动中,常有民间乐队以“某某军乐队”冠名,并穿着仿制军服、戴仿制军帽配“军乐队”字样臂章甚至佩戴军衔肩章,这些乐队被安排在出殡队伍中,严重影响军人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8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就存在这样的情形。这些仿制军服从哪里来的?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当地市场某些商铺公开售卖大量仿制品与假冒军服,有海军制服、陆军制服、军帽军徽,还有整套夏制服装,种类繁多。

  长乐区检察院随即立案审查,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对违法售卖仿制军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认真查实军服仿制品的具体来源,开展溯源整治工作。

  长乐区检察院还向区文旅局制发行政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民间乐队的演出活动进行规范引导。

  因该案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并非行政机关可以独立解决,长乐区检察院与区人武部联合向区委就该问题作专题报告,长乐区政府随即启动“军人权益法宣传暨仿制军服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长乐区人武部、公安局、市场局、文旅局、民政局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依法查处非法销售仿制军服商户2家,查扣仿制军服、肩章、帽徽等19种1900余件。辖区内30支民间“鼓号队”主动上缴仿制军服、徽章等210余件,更改乐队名称并签署了承诺书。(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

  保护军人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长乐区检察院采取教育引导、加强执法相配合等方式共同维护军服、军品专用性和严肃性,引领社会形成尊重军人职业、维护军服权威的意识,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社会氛围。

  还烈士陵园一片“清宁”

  张自忠烈士陵园系抗日民族英雄张自忠上将墓。2021年2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收到最高检督办、重庆市检察院交办的张自忠烈士陵园存在噪声污染问题的案件线索后,经与相关部门实地调查,除查证噪声污染问题属实外,还发现张自忠烈士陵园存在正门两侧水池水域污染问题及周边污水排放导致环境污染的问题。

  为解决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周边噪音污染、水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程序机制优势,督促多家行政机关及时、协同履职,合力开展综合整治。北碚区检察院向区交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交通局协调重庆渝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高速公路沿线安装声屏障,并加设禁鸣标识。向区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梅花山垃圾站雨污混排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站点已改建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宣传基地。召集三家行政单位召开磋商会,并向区缙云人文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承担陵园水池环境整治职责,区缙云人文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投资 60 余万元进行整治,目前水池水质主要检测指标已达ll 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同陵园实际管理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达成磋商一致,由其负责水池后期管护工作。(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

  张自忠烈士陵园是伟大抗战精神的见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协同推进解决烈士陵园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综合问题,维护烈士陵园庄严、清净的纪念氛围,推动烈士陵园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取得成效捍卫英雄烈士的荣光,让英烈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

  检察建议保障军人权益

  “作为一名军人,我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依法保障军人权益所做的努力,心里觉得十分温暖。”西部战区军事运输投送调度中心银川军代室主任说道。

  2021年5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了保证军人优先出行权公益诉讼案。

  这起公益诉讼案的起因,是某部队干部小刘曾在银川火车站出行时遇到的“尴尬”事。“当时我从银川火车站出发执行紧急任务,由于时间紧,面对安检口排起的长龙,本想通过军人优先通道上车,但却没有找到通道或者标识,快上车了才发现,车站竟然将军人依法优先的标识贴在了地上。”

  小刘的“吐槽”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经调查核实情况,银川火车站存在车站检票口、入站口等处没有明显军人优先通行标识,军人候车专区与普通乘客候车区域混同,军人依法优先购票窗口无人值班等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兰州军事检察院、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银川火车站、银川车务段、银川客务段等单位召开“检察建议书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暨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工作座谈会”。会上,检察机关通报了实地调查取证情况,相关站段在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现场向相关站段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相关站段负责人纷纷表示,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坚决按时限完成整改,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在购票、安检、进站等环节依法优先的具体措施,确保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落地见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是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重要内容,也是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军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具有法定职责的相关铁路站段依法履职,维护了军人权益,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208/t20220803_3784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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