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得好好的 社保账户显示死亡四年
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办理银行卡等业务时身份证信息正常,户口本也正常,偏偏在社保部门的档案上显示已经“死亡”。日前,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的监督下,社保部门为社保“死亡”四年的周某办理了“复活”手续。
2020年11月17日,周某前往市民中心办事窗口补办社保卡,却被告知档案显示她已经死亡,连养老金都早在2018年10月办理了退费手续。经查,前来办理手续的人是周某的前夫张某(已被立案侦查)。
人活得好好的,却被前夫办理了死亡证明。周某认为,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审查不严,才导致了自己名下养老金账户被办理了退费手续。于是,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社保部门恢复她的社保账户。法院审理后,判决社保部门两个月内针对原告周某的申请作出处理。社保部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2021年10月27日,社保部门通知周某,认为“可能存在其他人员伪造证明材料诈骗养老保险基金行为,需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我中心将依据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再对您申请恢复养老保险等社保账户问题进行处理”。
官司打赢了,自己的养老金社保账户为什么却难以恢复?于是,周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法院认为,社保部门对该案已作出回复,因此以执行完毕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周某对法院的执行裁定不服,于今年5月向红旗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到周某户籍地派出所调取了其户籍信息,证明其户籍状态正常,不存在死亡注销的情况,同时也确认申请人系“被死亡”的周某。承办检察官又将相关材料进行技术鉴定,证实当初张某向社保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证明上所盖公章均系伪造。
鉴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红旗区检察院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另一方面多次与社保部门协调沟通,表明本案中周某既不是诈骗人也不是被害人,应当为其恢复账户。在征得社保部门与周某的同意后,红旗区检察院针对此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3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讨论并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社保部门应当为周某恢复账户。
听证会后,红旗区检察院向社保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社保部门于7月26日作出回复,一周之内即为周某办理好社保账户的恢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03_1421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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