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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危房补助款背后的“心墙”拆除了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作者:

  龙游县溪口镇纪委副书记潘迪明

   “4000元危房补助款到账了,之前修房子欠下的钱也还上了,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日前,我在龙游县溪口镇灵下村走访农户时,村里的吴某某拉着我的手连连道谢。看着他爽朗的笑容,我的思绪回到几个月前。

  “我要举报灵下村村两委干部,他们扣着我哥哥2011年的4000元危房补助款不发。”今年8月,吴某某向我们反映灵下村两委干部私自截留村民危房补助款。

  “都过去9年了,危房救助款还没发到位?”“钱要是没发,又去哪了?”带着种种疑问,我和同事随即展开调查。资料显示,吴某某哥哥确实在2011年被纳为补助对象,理应得到4000元的危房补助款。

  “补助款发没发,村集体账户上一查便知,这事跑不了。” 根据镇纪委书记祝洪峰的建议,我和同事随即联系龙游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科室,请他们协助查看村集体账户,并找到村两委干部谈话核实。

  “没错,这4000元补助款确实还挂在村集体账户上。”时任灵下村党支部书记吴顺根毫不遮掩地承认,“但这钱不发是有原因的。”

  原来,2011年吴某某哥哥提出建房申请前,灵下村准备拓宽湾船头自然村村道,以方便村民车辆进出。由于吴家兄妹三户的围墙紧挨着需拓宽的村道,村两委干部多次上门协商,希望他们能趁改善住房时,将围墙向内退50公分,村里将按照土地征用标准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但却始终没有得到吴家兄妹三户的同意。

  “现在路也没修成,大车进村都拐不了弯,村里大家伙儿都挺失望的。”说到这事,吴顺根义愤填膺,“所以,我们村两委一致认为,这4000块钱只有等围墙的事协商好才能给。”

  不支持村里工作,危房补助款就可以不发吗?谈话过程中村两委干部似乎认为这是理所应当。“如果大家都和村里对着干,很多事情就推进不了了,那村里还怎么发展?”吴顺根反问道。

  “危房补助款是帮助那些自住房屋属于危房,凭自己能力无法建造或修缮房屋的村民的。虽然他们不支持村里工作,但一码归一码,把解燃眉之急的补助款当作推进工作的谈判筹码,这不是趁人之危吗?”我反驳道。

  看着吴顺根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趁热打铁:“村里把危房补助款及时发放下去,村民也能感受到村里对他们的关心关爱。这样,再去工作,解决道路拓宽的问题可能就好办了。”

   最后,在我们的督促下,这笔拖了长达9年的危房补助款终于发放到位。时任灵下村党支部书记吴顺根和时任村委会主任杨建华因延迟发放村民危房救助款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在将处理情况反馈吴某某时,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耐心劝解道:“都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村子才会发展得越来越好,这事村干部有责任,但你们也有点‘不近人情’。修路是为村里谋发展的好事儿,咱们也要多换位思考……”最终,吴家三兄妹终于在围墙内退的事情上松了口,相关事宜正在与村集体进一步协商中。

   事情告一段落,感触却颇深。拖着9年的危房补助款不发看似是为解决围墙问题而出的下策,实则加深了干群之间的矛盾,让围墙变成“心墙”。做群众工作不能硬邦邦用蛮力,否则不仅群众不买账,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让村干部明白,在工作中讲规矩、讲原则,进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能真正赢得百姓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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