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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跨区域协作促共赢 公益诉讼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班玛县检察院收到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首例公益诉讼线索跨省移送案件。2020年6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为共同推进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班玛县检察院、壤塘县检察院、色达县检察院在班玛县联合会签了《两省三州三县关于加强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规定,建立跨区域执法司法联动机制、重大情况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协同修复机制,加强与流域内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对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判决生态修复的跟踪监督,加强相互间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监督的协作配合,确保多柯河流域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色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常态开展多柯河流域巡视巡察中发现,多柯河流域交界地存在非法倾倒垃圾现象,对色达县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但该行为地发生在多柯河流域右侧我省地界,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和《机制》规定,色达县检察院将此线索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移送至班玛县人民检察院。

  此次跨省移送的公益诉讼案件系班玛县检察院收到的首例跨省移送案件。下一步,班玛县检察院将积极统筹开展该案件的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汇聚共识,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实现多柯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同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4841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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