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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三维“聚焦” 谱写集体经济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 红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炎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重点聚焦组织体系、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三方面,持续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聚焦组织体系,凝聚发展合力。坚持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部署,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统筹协调、指导考核和督促落实。二是完善顶层设计,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倍增年”计划,构建村集体与村民群众新的经济联结纽带,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制定下发《炎陵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2+1”联建共建机制,统筹安排一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联建共建单位,与“薄弱村”结成党建联建共同体,做到党建活动同办、资源信息同享、“消薄”责任同担。三是创新引领带动,成立炎陵县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创新建立以县级为引领,以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村级农村合作社为支撑的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资产市场化平台,架设起千万小农户连接大市场的桥梁,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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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在水果种植基地查看作物长势情况

  二、聚焦人才支撑,提升发展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在人,今年以来,炎陵县积极引进专家人才,着力培育乡土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推进贤能治村,持续从村主职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选拔、调任15名优秀干部充实乡镇班子力量,持续从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中选拔优秀青年人才补充到行政村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利用春节返乡契机,印发《致炎陵籍在外优秀人才的一封信》,同时对全县乡贤能人进行全面摸底,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择优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找“病因”、开“药方”、挖“穷根”。二是强化驻村帮扶,优化调整225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组成81支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鼓励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充实乡村工作力量,并先后选派76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第一书记。组建86人的科技专家团,覆盖全县贫困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粮食、蔬菜、畜禽、茶叶、油料、水产、水果、中药材、楠竹等九大产业科技专家全覆盖。三是加强人才培育,通过实施农村教师、农技、医卫特岗计划,依托高等院校“订单式”合作,每年定向培养一大批农村特岗人才,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结合“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立足干部“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制定出台了《炎陵县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为干部“量身定制”主题培训21期,全方位解决干部能力“硬需求”,开展村“两委”成员乡村振兴集中轮训,共培训700余人次,通过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电商孵化等方式,累计开展致富带头人、电商人才等培训班24期,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29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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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西村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聚焦要素保障,激发内生动力。今年以来,炎陵县不断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优化布局,集聚资源,强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盘活了村集体资产、资源。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炎陵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注重提供资金、项目、用地、税费、金融等政策扶持,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明方向。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自2019年以来共为25个村向上争取奖补资金达1250万元。设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奖补一批村集体经济先进村和示范村,对接各银行出台“乡村振兴共享贷”产品,助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乡土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推出农村党员“红色贷”项目,扶持黄桃、高山茶叶、特色农家乐、电商直播等产业领军人才144人,共发放贷款1832万。二是强化激励保障,县财政每年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安排适当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村进行奖补。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列为“一把手工程”,把“消薄”集中攻坚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评议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作为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将“消薄”工作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以高质量考核增添动力、激励担当、促进发展。同时,允许各村拿出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职员工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7/25/13862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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