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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老妈乐”案后之忧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你们心系老百姓,公正办案,切实为我们挽回了损失……”6月22日,同江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怀宇收到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来到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陈怀宇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经审查,2017年2月,被告人董某某在同江市经营了一家“老妈乐”门店。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未经国家金融部门批准下,门店通过开会、讲课等方式,并以免费理疗、赠送“一元卡”等喙头,吸引大量老年人到店投资购买商品,并承诺能返还本金为诱饵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

  案发后,该案经同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

  

  

  该案涉案的集资参与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个别人由于年龄大,消息闭塞,未及时看到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错过了报案时间。在审查起诉阶段,仍不断有部分老年人到检察机关报案。

  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耐心接待了各报案人,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件具体事实,并结合典型案例向集资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案件办理后,当事人为表达感激之情,联名向陈怀宇赠送锦旗,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2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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