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媒体集中报道安徽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导语
7月13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省内外媒体先后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安徽“府检联动”聚焦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协作配合衔接机制
人民网合肥7月14日电(韩震震)7月13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衔接情况。
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向国家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安徽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衔接机制,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提高办案质效,注重溯源治理,引领全社会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3月30日,省检察院向省应急管理厅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提出联合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五项工作建议。双方还就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信息互通、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对下一步工作方向达成了协作共识。
4月15日,安徽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以推动检察机关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深度剖析安全生产问题及成因,建立推动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点堵点的制度机制。
5月,省检察院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省16个地市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将行刑衔接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明确提出密切行刑衔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要求各地规范案件移送流程及文书,做细做实移送各环节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立案率。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行刑衔接工作情况,纳入对市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还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宣传,对新增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罪名和情形进行解读。发布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作用。
中国新闻网
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中新网合肥7月13日电(储玮玮)记者13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
当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就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鲁建武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看,一是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二是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三是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据了解,为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协作配合,今年4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
当天,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了5起危害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危险作业案),2件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借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指导作用。
鲁建武说,下一步,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紧抓安全生产案件办理,坚持“零容忍”打击涉安全生产犯罪活动,认真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危险作业类案件和公益诉讼类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人民数字
安徽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合力护航安全生产
7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同时联合发布全省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建武介绍,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2019年受理101件155人,2020年受理105件149人,2021年受理142件229人。2022年1-6月份共受理109件175人。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看,一是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二是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三是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指导作用。日前,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安徽1件案件入选。7月13日,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精心选择、联合发布了5起危害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危险作业案),2件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旨在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中充分履职、依法能动履职、相互联动履职,共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同时,警示有关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我管”促“都管”,形成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合力,共同守护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红线。
鲁建武介绍,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携手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主动履职、能动履职,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没完没了地抓好落实,共同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邹传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闻发布会】安徽:建立省级层面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
7月13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送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并与之召开联席会议,就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信息互通、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达成协作共识。安徽省检察院还对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全面分析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并就治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出了七点对策建议。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该专题报告,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加主动、更加有为、更加有效。
今年4月,安徽省级层面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正式建立,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确定了6项工作机制和需要落实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注重从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并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移送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该省应急管理部门主动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1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为省检察院开通行政执法等系统查询账号,主动对接信息。
据了解,今年1月至6月,安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109件175人,其中提起公诉65件117人,不起诉24件41人。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真审查,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踪落实情况,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
检察日报
建立省级层面
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
安徽:通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情况
2022年7月14日《检察日报》头版
合肥7月13日电(记者吴贻伙)今天上午,安徽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送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并与之召开联席会议,就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信息互通、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达成协作共识。安徽省检察院还对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全面分析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并就治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出了七点对策建议。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该专题报告,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加主动、更加有为、更加有效。
今年4月,安徽省级层面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正式建立,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确定了6项工作机制和需要落实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注重从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并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移送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该省应急管理部门主动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1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为省检察院开通行政执法等系统查询账号,主动对接信息。
据了解,今年1月至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109件175人,其中提起公诉65件117人,不起诉24件41人。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真审查,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踪落实情况,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
中安在线
今年上半年 安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7月13日,安徽省检察院联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多个领域,绝大多数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为一般事故引发。
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抓在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向国家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衔接机制。
共商工作举措 强化专项督导
今年年初,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对全省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并与省应急管理就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信息互通、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今年5月,省检察院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省16个地市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分别听取了安庆张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和马鞍山安某某等七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的汇报,并就案件中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承办检察机关和案件承办人处理案件时要注重舆论引导,把握正确导向,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行刑衔接 加强协作配合
今年4月15日,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日前,省检察院派员应邀参加了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的一起较大事故调查活动,参加事故调查活动的重罪检察官就立案追诉标准、证据收集固定保全等问题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
安庆市检察院与该市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应急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在安全生产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交通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路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六安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协作的意见》。滁州市检察院与滁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等,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
发布典型案例 实施以案示警
日前,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我省1件案件入选。此次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精心选择、联合发布的5起危害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危险作业案),2件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旨在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中充分履职、依法能动履职、相互联动履职,共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同时,警示有关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我管”促“都管”,形成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合力,共同守护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红线。(记者 孟一凡)
安徽日报
我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
(记者 殷骁)记者7月13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衔接机制,有力打击和遏制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看,案件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且犯罪后果严重。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深度剖析安全生产问题及成因,致力建立推动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的制度机制。今年4月,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着眼于“防未病、治前端”,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政府搭建的交流平台,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助推安全生产。
安徽交通广播《新闻直通车》
我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衔接机制
7月14日早上7点22分42秒《新闻直通车》播出
安徽法制报
罪名相对集中 案发领域较多 犯罪后果严重
两部门发布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4日《安徽法制报》头版
(记者 袁中锋)7月13日,省人民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情况,联合发布了5起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省检察院通报,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我省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有3个特点: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案发领域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其中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向国家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向省应急管理厅送达了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并提出联合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5项工作建议。4月15日,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日前,省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了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的一起较大事故调查活动,就立案追诉标准、证据收集固定保全等问题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
据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为推进行刑衔接工作,该厅会同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从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两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移送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实现案件从调查、移送(立案监督)、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的有效衔接。除此之外,该厅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行刑衔接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同时要求各地规范案件移送流程及文书,做细做实移送各环节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立案率。为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行刑衔接工作情况纳入对市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提升行刑衔接工作水平,该厅还组织开展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宣传,对新增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罪名和情形进行解读,并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专题辅导讲座视频会,对《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内容进行解读。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编发了5起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5起典型案例包括3起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2起公益诉讼案件,均“直面”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实务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如合肥李某、汪某某危险作业案,着重分析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判断问题,在具体认定“现实危险”时,可商请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出具专家意见。六安张某某等3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案,着重剖析法条竞合问题,从犯罪构成、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综合把握,依据相关责任人主体身份、行为特征等准确定罪。宣城吕某某等7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着重阐明在面对较大事故时,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尽责,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取证程序规范、取证方向准确。六安督促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针对私设油库和流动加油车非法存储、运输、销售汽油的行为,可以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牵头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该类问题得到系统治理。芜湖督促整治芜申运河航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以诉前检察建议、开展跨区域专项检察活动等方式,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域航道安全协作长效机制,服务保障长三角地区航行安全和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徽网
2022年上半年,安徽检察机关受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109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13日,记者从“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主题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至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109件,这个数量与2019年以来的每年全年受理案件数量相当。
据发布会通报,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其中,2019年受理101件155人,2020年受理105件149人,2021年受理142件229人。2022年1-6月份共受理109件175人。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当天的发布会还通报了安徽省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市场星报
我省发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案件达120件
2022年7月14日《市场星报》第07版
星报讯 (记者 徐越蔷)7月13日,安徽省检察院、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9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
据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看,一是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二是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三是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3起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2起公益诉讼案件,均“直面”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实务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如合肥李某、汪某某危险作业案,着重分析了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判断问题,在具体认定“现实危险”时,可商请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出具专家意见。
六安张某某等三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案,着重剖析了法条竞合问题,从犯罪构成、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综合把握,依据相关责任人主体身份、行为特征等准确定罪。
宣城吕某某等七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着重阐明了在面对较大事故时,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尽责,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取证程序规范、取证方向准确。
六安督促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针对私设油库和流动加油车非法存储、运输、销售汽油的行为,可以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牵头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该类问题得到系统治理。
芜湖督促整治芜申运河航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以诉前检察建议、开展跨区域专项检察活动等方式,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域航道安全协作长效机制,服务保障长三角地区航行安全和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徽商报
我省检察机关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2022年7月14日《安徽商报》07版
7月1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实习生 胡康琪
网易新闻
安徽通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天上午,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建武,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余泳等出席发布会。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宣传处处长吴贻伙主持发布会。
今年2月,最高检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向国家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在安徽的贯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府检联动”机制运行,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送达应急管理部门,商讨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监管举措,共同致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
据鲁建武介绍,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所形成的专题报告受到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肯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加主动、更加有为、更加有效。
在省检察院向省应急管理厅送达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后,双方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此外,省检察院还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省16个地市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据余泳介绍,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从日常执法、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两个方面,分别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移送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实现案件从调查、移送、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的有效衔接。此外,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省检察院已派员参加了安徽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为省检察院开通行政执法等系统查询账号,主动对接信息。
鲁建武表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携手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主动履职、能动履职,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衔接机制落实,加强人员交流,联动做好普法宣传,没完没了地抓好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交,通过严肃惩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余泳说。
安徽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仙对5起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作了说明。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3起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2起公益诉讼案件。
另据了解,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来看,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二是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三是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发布会上,中国应急管理报、人民网、安徽新闻联播、安徽法制报记者,就“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落实举措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贯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发布会。中央驻皖暨安徽省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出席发布会。
江淮晨报
2019年以来 共受理457件案件
省检察院通报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2022年7月14日《江淮晨报》第A03版
7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
据介绍,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呈现罪名相对集中、案发领域广、犯罪后果严重三大特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合肥晚报
全省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情况通报
2019年以来共受理案件457件,曝光5起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4日《合肥晚报》A5版
7月1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的“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建武介绍,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审结412件638人,其中提起公诉339件513人,不起诉73件125人;全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31件,提起诉讼9件。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呈现罪名相对集中、案发领域广、犯罪后果严重三大特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xwfbh/202207/t20220720_3762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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