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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提升十种能力 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 红星网 作者:佚名

  今年来,涟源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十种能力,努力打造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体系新模式,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涟源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引导乡镇(街道)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人员培训、资金代管等综合服务。

  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协商民主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决。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及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

  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加强基层治理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机制。深入开展“宪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综合执法机构;街道可由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执法权,也可通过法定程序受委托集中行使部分相关行政处罚权。制定发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目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检查与市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构建基层治理风险排查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分类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持打诈反跨的高压态势,健全“一村(社区)一辅警”机制,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和驻村(社区)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持续实施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快实现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组建“涟源先锋”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体系,探索建立志愿者档案管理机制,引导志愿服务向公益法律服务、居家社区养老、社会心理咨询等特殊领域拓展,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失能人员、失独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延伸。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监管执法力量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救援队伍,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宣传、应对等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高科技信息化水平。强化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状态下的人、财、物支持。加强村(社区)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

  提升规范化建设能力。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稳慎开展村民委员会调整,确保布局科学、尊重自然、尊重历史、总体稳定。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县级备案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有序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届期承诺、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离任审计等制度。

  提升基层治理队伍能力。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跨层级、跨地区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市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探索实行市直机关新进人员到村(社区)挂职锻炼制度。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提升网格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网格组织建设,坚持大联动、微治理,推动网格力量整合,促进网格、职责、队伍、平台、工作流程、数据资源整合融通,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编制网格员职责清单,建立网格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以网格为单元,在城市、乡村推行“党群心,服务芯”、“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农村产业对接到户(城区就业帮扶到户)、精准服务到户”“五个到户”工作机制,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长效。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党建、智慧村社、“互联网+监督”等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加快实施以“雪亮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末端智能感知系统布局,全面提升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权益监督能力。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好用活“祥和娄底”微信群。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村(社区)制度。定期开展基层协商。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级监督。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届任期内,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实现全覆盖;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开展专项巡察。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基本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惠农惠民资金问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用好“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线上线下平台,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7/21/13856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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