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勇 传承大爱的检察官
阜阳市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苗勇永远记得两年前父亲去世那一幕:退休老党员苗为民把自己的遗体和器官作为最后“一笔特殊党费”捐出。父亲走了,但父亲的精神却依然激励和鞭策着苗勇在热心公益道路上不断前行。
苗勇,秉承父亲遗志,把父亲留下的爱发扬光大,2013年1月创办“苗为民爱心社”,共救助帮扶贫苦学子40余人,孤寡老人、老党员200余人;捐献图书1000多册;开展大型义捐活动1500余人次;实现遗体器官捐献3例,达成遗体器官捐献意愿85例,申请加入中华骨髓库4 例。
苗勇不仅创办“苗为民爱心社”, 20多年来热爱生活,关系社会,孜孜不倦奉献正能量。他一直坚持义务献血;将房屋租给寒门学子,10多年不收一分钱房租;身为检察官,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对待服刑人员子女,讲人情讲人性,送去来自法律的温情。
多年来,苗勇数次放弃节假日,走访摸排了解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建立特困服刑人员家庭档案,定期以不同的方式安排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与服刑者联系,帮助这一特殊孩子群体树立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如太和县五星镇杨西楼有一对服刑人员子女,他们的父亲被判刑在监狱改造,母亲离家出走,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获悉情况后,苗勇多次来到孤儿家中,一对一帮扶,定期在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给予他们帮扶。
“苗为民爱心社”成立后,做了大量爱心公益事情,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县级爱心团队,其先进事迹多次被安徽电视台、《检察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省市媒体宣传报道。苗勇入选8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肖军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1409/t20140901_14610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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