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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检察: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府检联动”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7月7日,滁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和介绍,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滁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言松,滁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熊言松指出,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熊言松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推进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意义;积极沟通协调,强化对接协作,全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协作配合,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刑事案件数据信息共享、公检联合培训以及应急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协同做好案件准确定性,证据标准统一,法律精准适用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进一步打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率,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

  李玉科在讲话中表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李玉科强调,要强化认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政治自觉;要强化协同、汇聚合力,切实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到位;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高效运行。

  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解读了《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滁州市公安局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并就“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工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食药环知刑事案件的检警衔接、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案件管辖权认定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围绕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协作推进达成深度共识,形成了针对性、可行性的具体工作办法,为下一阶段更好开展检警协作工作,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诉讼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滁州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今年4月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自机构设置、机制运行以来,检警两家相向而行、全面发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疑难案件24件,会商、参与讨论案件36件,召开联席会议26次,数据信息双向通报11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已初见成效。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建设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程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晔、副局长何宗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跃武,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卫晓霞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7/t20220711_3743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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