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检法联手 长达5年的行政民事交叉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经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方共同努力,张丽华及其子诉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行政争议纠纷案,涉及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张丽华逢人便说,这下可以安心的过年了!

  
灵宝市函谷关镇村民张丽华离婚后带其子张智国出嫁到邻村,随后将户口迁出。期间,其前夫去世,李雪(系张智国大伯)在张智国父亲和王英(系张智国奶奶)申请的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并长期居住。在此期间,王英一直由李雪赡养。2015年,李雪协助张丽华、张智国将户口迁回本村。原先的宅基地由王英和李雪使用,因无宅基地,张丽华与张智国长期处于居无定所状态。2017年始,两家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长达三年的民事诉讼,该案遗留的执行问题一直未能解决。2019年,张丽华与张智国向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宅基地登记变更申请书》,申请变更宅基证使用权人王英与李雪为张丽华与张智国,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张丽华与张智国的申请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为由,不予受理。2021年1月,张丽华与张智国将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张丽华与张智国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灵宝市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在此期间,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合开展“党建引领 检法联动 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三门峡市检察院应邀参与该案的化解工作,检法两家办案人员迅速开展工作。检察官和主审法官一起调查了李雪的老宅基地、目前居住的房屋、民事执行涉及的争议土地情况等,认为化解该案不仅是要解决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行政纠纷,还要同时解决涉及村民最基本的居住生活问题和家族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和矛盾症结,两家单位研究提出行政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化解思路,提出发挥各方优势,精准发力形成合力,从不同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亲情疏导、解决实际问题、诉讼风险提示等化解方案。确定由检察机关提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检察监督等方面支持;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民事案件执行法院共同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执行纠纷化解方案;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宅基地登记方面给予专业意见;当地村委给予争议土地和宅基地的管理与划分建议。

  

  根据化解方案,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地村委充分沟通意见,多次联合赴该村进行调解,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进一步明晰了双方宅基地权利归属、说服张丽华及其子放弃耕地租金要求、每年向李雪母亲提供部分赡养费等,彻底解除了双方顾虑,使张丽华及其子和李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张丽华奔波多年,悬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感慨之际,她制作了两面锦旗分别送至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表示感谢。
至此,伯侄两家五年纠纷彻底得到实质性化解。

  

  (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207/t20220720_37618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