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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河:“家门口听证”把矛盾“就地解决”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没想到你们大老远还跑到俺家门口帮忙化解矛盾,这下,俺终于明白这个案子为啥这样判了,俺认可这个结果,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俺以后会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王先生紧紧握着商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因邻里纠纷,王先生与本村的一名村民产生肢体冲突,导致右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一直未对王先生进行相应赔偿。王先生认为原案判决量刑过轻,因此,来到检察机关申诉。出乎他的意料,诉求反映很快得到了回应。检察机关考虑到其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情况,迅速启动了简易公开听证程序,来到其所在村进行“家门口听证”,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逐渐解开了他的心结。同时,鉴于王先生家庭生活的困难状况,检察机关还主动帮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其生活困境。一场简易的公开听证,既发挥了检察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又使申诉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检察温度。

  “虽然称为简易公开听证,但‘简易’并不简单,简的是‘程序’,不减的是‘质量’。”商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玉杰是本次简易公开听证的承办人,她全程参与了此前的每一次简易公开听证。她说,通过与申诉人面对面交流,释法说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商河县检察院以自我“加压”为群众“减压”,以“看得见”“辨得明”的方式,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有效化解心结,促进“事心双解”。

  今年以来,商河县检察院将创新完善能动多元简易公开听证模式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的重要抓手,通过理论研究、实务论证等方式,对简易公开听证的启动及办理流程进行不断细化,对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探索完善了适合基层检察工作的标准,明确开展听证的案件范畴、不宜开展听证的案件范围、其他部门与控申检察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听证人员组成、听证场所的确定等内容,有效改变了以往听证程序复杂、邀请听证员手续繁琐、听证适用案件范围较小等问题,充分凸显了简易公开听证的高效、灵活、便捷性,增强了听证的效果。

  同时,针对听证时群众存在的心结和疑惑,商河县检察院还探索完善了事前精准了解矛盾点、事中精准提出解决方案、事后精准跟踪问效的工作方法,在为群众简化听证程序的同时,坚决杜绝因为“简易”而降低工作标准的情况,实现“简易不简单”的效果。截至目前,商河县检察院已开展简易公开听证10件,其中2件由检察长包案化解,从中发现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3件,息诉率达到100%。

  “开展简易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也鲜明体现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属性。”商河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吴永刚表示,商河县检察院在不断健全完善简易公开听证机制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下一步将重点在完善网上“云听证”的方式上下功夫,通过数字化赋能有效打破地域限制,“线对线”实现群众“面对面”的息诉效果,既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应听证即听证”,又减少人员聚集,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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