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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推进溯源治理还孩子一片净土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董星)近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对办理的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文身、购买酒类等现象多发,旅馆酒店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和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场所,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此,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有关行政部门对医疗文身、商品零售、旅馆酒店进行集中整治。

  结合办理相关类案,蕲春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上述行业进行走访摸排。检察官发现,辖区内部分旅馆在未核实入住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为多人违规办理入住,并对旅馆内发生的违法活动疏于管理或未及时上报;文身店存在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激光洗文身活动,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部分便利店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

  5月26日,蕲春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职。针对旅馆业违规容留未成年人住宿问题,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开展旅馆行业全面清查、旅馆行业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该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系列问题整治”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对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材料、需要听证的问题等进行详细介绍,并对行政机关需要履行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等进行说明。

  人民监督员马志勇表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证难度大、社会危害性较大,源头治理存在一定困难,加上办案中可能涉及诸多市场主体,相关部门办案时要将执法的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柔结合起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希望未检部门加强对相关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对于涉案违法市场主体要严格依法履职,以典型案例警醒行业经营者。”蕲春县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詹钧铭表示。

  随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意见。听证会结束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我们将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加大对旅馆、文身、零售等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未落实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处理。”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执法机关分管领导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18_564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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