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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灵台:检察院成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灵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确定为“灵台县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第一检察部干警周兰被聘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当日,该县城南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共计100余人走进灵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通过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接受心理咨询辅导、模拟情感宣泄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感受未检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20_565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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