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灵台:检察院成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灵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确定为“灵台县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第一检察部干警周兰被聘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当日,该县城南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共计100余人走进灵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通过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接受心理咨询辅导、模拟情感宣泄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感受未检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20_56578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