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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为孩子打造温馨安全成长环境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父母带着孩子盗窃?今年4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的一起案件材料引起了鹤岗市东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果红的警觉。卷宗显示,为增加帮手,阚某、赵某夫妇二人带着儿子江某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孩子看我们偷东西,也跟着学,我们下回不偷不就行了吗?”赵某不疼不痒的一句话让未检检察官们意识到,江某实施盗窃行为的背后,是其父母错误的教育理念和不良家庭氛围。想要彻底挽救“问题儿童”,关键要让“问题父母”有所改变。

  为使江某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家庭教育,避免其再次误入歧途,东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和江某父母住所地派出所,向阚某、赵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针对夫妻二人受教育程度不高、因忙于生计对江某疏于照顾等问题,家庭教育指导令从培养孩子道德品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等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指导夫妻二人强化家庭教育,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在提升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对子女的法治教育。

  “如果你们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中规定的监护义务,放任孩子的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侵害孩子合法权益,我们将依法予以训诫。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为增强监护监督刚性,东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依法又向阚某、赵某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深刻反思长期监护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和义务,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加强对江某的心理疏导。

  考虑到阚某、赵某二人涉案数额较小、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家中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东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们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监护情况到底有无有效改善?发出督促监护令至今,该院又多次与阚某、赵某二人住所地派出所和居委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江某的状况。“孩子的健康成长一刻都不能等,我们有责任为孩子打造温馨安全的成长环境。”看着江某一天比一天更懂事,张果红更加坚定了作为未检检察官的使命和责任。

  (记者韩兵 通讯员郭建 李迎琳)

  (原标题:父母带着孩子盗窃?竟还有这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21_566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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