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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从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为了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政作用,使干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提供有效服务,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不断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本着“严格管理、安全保密、程序规范、方便利用”的原则,健全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切实维护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五不准”从严查阅。坚持无《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不准查阅、非正式党员不准查阅、本人不准查阅、未经批准不准查阅、牵涉到亲属不准查阅。同时,严格进行查借阅登记,干部查阅必须履行审批程序,详细注明查阅单位、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姓名、事由、内容等信息,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办理,无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不受理便函和介绍信查档申请,做到查借记录有据可查。

  “四不借”从严借出。即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借出、非特殊需要不借出、手续不全不借出、亲属档案不借出。除上级组织部门、部内科室和其他部门因工作特殊需要,确需借阅以外,干部档案一般不提供借阅。干部档案借出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填报《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部领导同意后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单》,在一周内归还。

  “三不转”从严转递。即个人带档不转递、没有调函不转递、接收单位不明不转递。坚持档案随人走原则,定期清查干部档案,及时将应调出、死亡等人员档案按规定移交,做到材料整齐完备后再密封,并开具《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凡未收到回执联的,及时与档案接收单位进行联系确认,有效保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一纪实”从严记录。查(借)阅人员必须为查档单位两名中共党员,且系查(借)阅单位的正式干部。办理档案查(借)阅时,对查档对象、办理时间、查档人员、查档内容、经办人员等分别在《干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对相关资料整理存档,进行全程纪实。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bgl/20220718/71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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