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三举措”扎实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宁陕县纪委监委及时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近期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拧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链条,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立足职责定位,压实整治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监督促履职,督促全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县住建局牵头职责,各职能部门、乡镇配合,本着“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三看四查五不准”的要求,重点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及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砖混结构居民自建房结构、手续办理、改扩建、用作经营、安全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建筑工地、市政、燃气、污水处理、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
强化统筹协调,持续跟进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专项整治重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着力查找问题不足。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按照“室组”联动监督模式,对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部门牵头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情况开展全过程“嵌入式”监督,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紧盯发现问题,全面推动整治。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一对账销号。同时,对各镇和各部门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以及工作质量差、工作程序不到位、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严肃通报批评;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处理。
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排查房屋9984栋,发现房屋安全隐患192处,维修加固139栋,封存停用53栋;检查市政设施35处、物业管理小区18个、县城棚户区改造29户,老旧小区改造8处,建设工程14处,发现安全隐患95条,已责令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限时消除安全隐患。
供稿:宁陕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孟云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jjjc/20220714/71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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