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为“一肩挑”村干部履职划禁区定红线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作者:佚名
“禁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近日,盘山县太平街道纪工委组织街道“一肩挑”村干部在街道廉政教育中心学习,了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一肩挑”村干部哪些红线不能碰、哪些事不能做。
去年,全省11637个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盘山县有149个村实现“一肩挑”。为切实杜绝“一肩挑”后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的廉政风险,避免“一肩挑”后出现“一言堂”“家长制”,甚至滋生“微腐败”问题,应对村级事务监督新挑战,盘山县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干部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梳理出村级组织选举、村级事务决策、村级事务管理等五大类22个突出问题,制定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负面清单,推动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用权,干净为民干事,为“一肩挑”村干部行使权力划禁区定红线。
为让负面清单落到实处,盘山县纪委监委坚持警示震慑和制度监督相结合,在亮明负面清单的同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对触碰红线的干部从严查处。石新镇石山村原书记张某因挪用土地利费归个人使用,被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盘山县纪委监委同时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打造监督平台,着眼于民生事项,推进村级“三务”公开,让老百姓身边的公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盘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玉彪表示,负面清单提醒村干部避免出现“负面行为”,起到的作用却是正面引导。这对“一肩挑”村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通过遵守负面清单硬杠杠,推进工作形成硬作风。
原文链接:https://www.lndj.gov.cn/portaluploads/html/site-5/info/425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农业农村部召开年轻干部座...24-11-27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