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实”字为先 抓好非公党建指导员任期考核
专稿:近年来,马鞍山市和县立足实际,坚持以“实”字为先,紧扣“科学、精准、务实”要求,推深做实第四批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
注重科学谋划,确保考出“真水平”。县委非公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评对象、细化考评内容、提出考评要求。坚持“多维度”考核,从党建指导员个人述职、党建指导组评价、派出单位评价、非公党组织评价、县委非公工委抽查核实等“五个维度”进行立体化、全方位考察,重点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内党员培养发展和引进情况、党组织组建情况、党组织作用发挥和活动开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情况,力促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精准导向,确保考出“实业绩”。坚持客观公正,县委非公工委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操作流程、任务目标、工作纪律,逐企业、逐对象进行现场考核。坚持实际实效,采取“听”“察”“看”“议”环环相扣的方式,客观公正评价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成效。各党建工作指导员主动“亮成绩、找不足、提建议”,逐一开展任期述职,并通过民主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问题帮办、助企发展”主题活动落实情况,进一步考准查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实绩表现。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考出“好风气”。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逐人提出考核意见,先后评定“优秀”等次12人,其中5人被推荐为市级优秀党建指导员人选。根据考核有关要求,“优秀”等次人员优先作为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并通过“红领人才”资格认证。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督促派出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适时进行人员调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启动“退出机制”,不得担任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并建议派出单位在当年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中不得评定“优秀”等次。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24079?ClassId=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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