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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分红追缴记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顺南村现在有多少村集体资金?”

  “不太清楚!”

  “资金使用情况村上没有公示吗?”

  “哪里公示呀!我们没有见过。”

  “我们村应该有一些集体资金的,但具体有多少,用了多少,还剩多少,我们都不知道。”

  近期,景谷县纪委监委派出5个片区联合监督检查组到全县各乡(镇)围绕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三监督检查组在走访凤山镇顺南村与群众交谈时,发现多数村民对村集体资金收入金额和用途情况不清楚。

  监督检查组随即将这一情况向景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你们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什么不向群众公开?”

  核查组工作人员直截了当问村干部。

  “不是我们故意不公开,是我们最大那笔村集体资金入股到名顺茶叶合作社,约定时间到期后,茶叶合作社没有把本金交还给我们,红利也没有分到,所以不好公示。”村党总支书记支支吾吾回答。

  “为什么到期后不兑现合约,还本分红?”督查组追问。

  “我们村上去跟合作社负责人说过一次,但他说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这么大一件事情你们迟迟不解决,拖了那么长时间,你们村‘两委’不作为是对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损害。”核查组找到名顺茶叶合作社负责人谈话,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

  “合同确实已经超期了,因为最近资金周转困难,我没有向村上返还本金,也没有支付超期红利。”

  经查,顺南村于2018年将帮扶单位干部职工捐赠给顺南村的16.6万元扶贫资金,入股至景谷名顺茶叶专业合作社,并签订了《投资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3年,每年12月30日之前交顺南村委会1万元分红。但由于顺南村“两委”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致使合作社使用村集体资金超期1年,村上也没有一个“说法”,直至县纪委监委发现并跟进此事,问题才得以解决。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合作社向顺南村委会缴纳了1万元分红。鉴于该合作社在发展中带动周边60余户茶农发展产业致富,村委会决定与合作社继续签约,共谋发展。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凤山镇党委政府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顺南村“两委”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某堂、村委会主任石某明、副主任张某、村监委主任李某强受到提醒谈话。(石秉娟 何天剑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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