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守护国有财产安全 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海西州检察机关将做好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在全州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助推保护国有财产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联动发力、协同推进、取得实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全额入地方国库,属于国有财产。今年1月,海西州检察院重点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不到位等国有财产流失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强化办案措施,办理涉及残保金征收的公益诉讼案件7件,目前已督促征收残保金130余万元。
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等基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下,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使地方财政特定收入不能及时足额收缴到位,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上述问题,都兰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残保金征收工作,目前已征缴残保金115万余元。德令哈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立即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向上年度欠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发送了催缴通知单进行催缴,目前已有24家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残保金,补缴残保金18万余元。西部矿区、天峻县、格尔木市等基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及时履行催收追缴职责,相关部门目前已向未申报、缴纳残保金的相关单位发出催缴通知书,申报、追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477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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