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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足浴店以“排毒养生”诈骗老人79万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虚构中医身份

  取得老年顾客信任

  推销高价“排毒产品”

  足浴店的“养生之道”

  竟是骗子的诈财陷阱

  7月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检察风云》杂志社联合推出的《公诉现场》节目直播这起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诈骗案的庭审。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郑某某伙同他人在本市某足浴养生店工作时,为骗取钱财,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治疗为幌子,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

  

  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某提起公诉。

  

  张璐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从检15年。

  

  杨元蓉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从检15年。

  

  

  焦点一:被告人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人认为

  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排毒治疗为幌,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从而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

  被告人郑某某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无意见。

  

  

  焦点二:如何评价本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辩护人认为

  考虑到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伙同他人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退赔,也获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纠正、改过,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且其家中还需要抚养幼子和赡养年迈老人,希望法庭对其量刑能予以从轻考虑。

  

  公诉人认为

  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主要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还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本案中,有的老年人被骗数十万元,这些钱很多都是老年人的毕生积蓄,本应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应依法严惩。同时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已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赔获谅解等情形,并对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焦点三:如何认定本案的犯罪金额?

  辩护人认为

  本案被害人钱某某的被骗钱款在被告人郑某某等人到案前已获退赔,其余被骗钱款在到案后也进行了退赔,对此应予以考虑。

  

  公诉人认为

  虽然本案多名被害人的被骗钱款经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已获全额退赔,但上述钱款均是在案发后才获退赔,在计算诈骗犯罪金额时不予扣除,认定本案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相关退赔情节,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时已予以考虑。

  

  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本次庭审直播,我们邀请到了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林龙全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智强两位嘉宾现场进行解读。

  

  林龙全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本案被告人利用了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担忧心理,骗取了多名老年人的大额钱款。希望老年朋友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多与子女、亲友交流,多向居委、街道干部反映,也希望检察机关能与街镇对口共建,送法入社区,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能力,多渠道守护老年朋友的“钱袋子”。

  

  胡智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上海检察机关正大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履行监督办案职责的同时,加强溯源治理,对养老服务等领域及行业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制发检察建议,与社会各领域携手共同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力度。检察机关将助力提升老年朋友识骗、防骗能力,用检察蓝守护好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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