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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辽宁沈阳于洪区:换押手续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于洎淼)日前,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铁群一大早就开始了一天中的第一项工作:给犯罪嫌疑人办理“电子换押”手续。

  只见李铁群熟练地打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进入系统后点击“换押管理”,填录完换押人员信息,轻点发送,换押文书便被发送到了看守所。之后,看守所工作人员再将换押文书打印出来,利用电子签章技术完成换押手续。

  看似简单的操作背后,实际上是辽宁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双方技术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据介绍,换押是刑事诉讼的一个中间环节,用来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以检察机关为例,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时或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时,都应办理换押手续,并书面通知看守所。于洪区检察院作为该省首批试点单位,通过检察数据网与公安数据网在省级服务器层面的互通,打破了司法机关间的网络技术屏障,实现了双向的信息交互。

  “之前,检察官必须跑一趟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其间还有办理物品消毒等过程,花费不少时间。”于洪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巍告诉记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方便办案,该院利用数据互联技术,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远程电子换押,简化了填录、用印打印、人工送达手续,整个流程均在系统上进行操作,仅需几分钟就可完成一次换押工作,大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

  据了解,自今年4月开展电子换押试点工作以来,于洪区检察院已运用电子换押系统办理换押18件,实现了以信息技术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7/t20220706_562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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