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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北京:检校合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推动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障升级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蔡长春)6月29日,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儿童演员等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障”研讨会在线上召开。

  横店影视城坐落于东阳市横店镇,2021年在该影视城参与拍摄的130余部电影、电视剧、网剧中,担任主演、特约演员、群众演员的儿童达6000余人。为保护未成年演艺人员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加强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演艺活动组织者的监督和管理,来自东阳市政府、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以及浙江大学、暨南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浙江财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就东阳市检察院和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雷小政牵头的专家、学者团队共同拟制的《关于依法保障儿童演员等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交流研讨。

  据了解,《实施意见》由未成年人法学、电影学、劳动法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参与制定,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意见,科学设置了经纪人专业化、备案登记与监管,未成年演艺人员的监护、委托照顾、教育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等实施规则,并对检察机关的相关法律职责进行了明确。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在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将为横店影视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宋英辉教授指出,《实施意见》覆盖了从事或参与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营业性演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童模活动、广告等具有演艺性质活动的未满十六周岁人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第六十一条保护性规定的贯彻与落实。

  东阳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了会议。《实施意见》即将通过会签方式试点实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07_562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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